《楚雄高新区海棠湖文旅小镇建设项目一期CK2020-11号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审批前公告

  • 日期:2022年06月07日 14:49
  • 来源:规划建设管理部
  • 作者:刘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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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区海棠湖文旅小镇建设项目一期CK2020-11号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经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审查,项目符合《楚雄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楚雄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要求,根据《楚雄州实施“阳光规划”意见(2014年修订)》(州规字〔2015〕1号)的规定,现予审批前公告。公告期为7天。

公告期间,社会各界人士若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公告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有权陈述、申辩和听证,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公告组织单位,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项目名称:楚雄高新区海棠湖文旅小镇一期CK2020-11号地块建设项 目

项目地点:楚雄高新区高铁新城片区站前大道东侧

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建设单位:楚雄中海达信文旅开发有限公司

申报类别:规划方案审批

规划审批单位: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

公示组织单位: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

公示类别:审批前公告

公示时间: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13日

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878—3395825,传真:0878—3393827

项目简介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位于楚雄高新区高铁新城片区站前大道东侧。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59989.47平方米(89.98亩,其中幼儿园面积5508.82平方米),本次调整后,总建筑面积72268.17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63390.6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4383.5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884.64平方米;建筑密度29.96%,容积率1.06,绿地率35.07%,机动车停车位451个(其中:地上住宅区停车位212个、幼儿园停车位9个、地下停车位23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22个。社区服务站629.84平方米,文化活动站259.20平方米,便利店65.70平方米,公厕76.86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61.05平方米,垃圾房10.89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4133.66平方米。生活垃圾收集站(室外场地)120.0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点(室外场地)6.00平方米,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室外场地)770.00平方米,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150.00平方米。

附件:《楚雄高新区海棠湖文旅小镇建设项目一期CK2020-11号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总平面图、鸟瞰图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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