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会各局(室、所、中心),东瓜镇人民政府,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楚雄苍岭工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开发区管委会共承办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41件,其中:主办33件,协办8件。为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压实办理责任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政府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所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对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主办和协办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自觉把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对办理工作的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亲自领办督办、亲自协调落实,并明确分管领导、抽调专人具体负责办理,把好交办、督办、协调和审核关,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配合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理的格局,严格落实“五定”制度,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定任务、定责任;严把“六关”,即政策关、内容关、质量关、程序关、格式关、文字关,确保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项项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做好沟通协调,注重办理质量
按照“主办单位负全责、协办单位齐配合、务求取得实效”的原则,对部分办理难度大、需多个部门配合办理落实的建议和提案,各主办部门要主动担当,积极履职,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及时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加大协调力度;各协办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与主办单位密切合作,通力协作,确保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办理建议和提案要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注重推进落实,对承办的建议和提案,凡是能够解决的,必须抓紧时间尽快解决;因条件所限暂时不能全部解决的,应纳入规划,列出时间表,努力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因受客观条件限制等原因,目前不能解决的,实事求是地作好解释说明。各主办和协办单位要密切同代表、委员的联系,做到“三沟通”,即:办理前沟通,了解代表和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确切意图和要求;办理过程沟通,邀请代表和委员共同参与,全面了解办理情况,取得代表和委员的理解支持;办理后沟通,积极征求代表和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建议。同时对2017年“B”类建议、提案要开展续办续复工作,进一步提高落实率,使办理工作真正做到让代表和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规范办理程序,强化舆论监督
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和提案后要认真研读内容,在办理过程中,要加强与建议和提案人的沟通联系,对所承办的建议和提案,要先征求代表和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代表和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并签署意见后,方能答复上报。各承办单位答复时需分为三类在回复文本上做好标记: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注;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注;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近期内无法解决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用“C”标注。答复意见由主办单位分别报主办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审定并签署意见后,交由党政办信息督查科统一复函寄送代表、委员,并抄送州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州政府办公室和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议案科审核备案。各承办单位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要通过开发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严格办理时限,加强督查督办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要求高、时效性强,各承办单位要对承办的建议和提案按照规定时限抓紧办理,及时答复、不得拖延,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务必于2018年7月31日前办结,办理工作纳入全区综合绩效考核。州、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办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对代表、委员表示不满意的办理结果,承办单位要进一步研究办理措施,重新办理再次答复,以此促进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落实。对不按要求开展办理工作且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进行约谈问责。今年全区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5月2日至5月30日,各主办和协办单位分别与代表、委员进行面商,进一步了解代表、委员的真实想法和意见。
(二)6月1日至6月15日,由各主办单位召集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后,形成初步办理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主要措施及建议,报责任领导进行审定。
(三)6月16日至7月31日,根据审定意见,与代表、委员进行面商后形成答复意见,经主办单位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分别审核并签署答复意见后报党政办信息督查科,由党政办信息督查科统一行文回复。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