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适龄公民参与2018年度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 日期:2018年06月19日 09:59
  • 来源:党政办公室
  • 作者:刘昱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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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各局(室、所、中心),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楚雄苍岭工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区内各有关学校:

无偿献血是弘扬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人道主义精神,是尊重生命、人类文明的体现。为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适龄公民参与2018年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楚市府办明电〔2018〕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开发区适龄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深入开展,完成市政府下达开发区管委会的无偿献血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意义

大力倡导和推动无偿献血,鼓励社会成员捐献更多血液,挽救更多生命,对于弘扬人道博爱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把无偿献血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云南省贯彻<献血法>实施意见》,提高全社会参与无偿献血活动的积极性;要把推进无偿献血与创建文明城市结合起来、把宣传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爱、互助保障和免费用血相关待遇结合起来,倡导文明友善的时代新风,奉献爱心、传承文明,积极组织适龄健康公民参与无偿献血,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二、开展无偿献血活动要求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文件要求,单位无偿献血活动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统一组织到鹿城大厦对面和百信广场采血点集中参加献血,如个别单位因工作繁忙,需要其他时间组织献血的,请及时与市无偿献血办公室、州中心血站联系,联系电话3026057、3026053,另行安排组织集体献血时间。

(二)零散无偿献血者可自带居民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于每天9:00至17:00到固定采血点参与无偿献血。

(三)首次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请带上居民身份证,已参加过无偿献血活动的公民,带上居民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的规定,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对参与无偿献血的人员酌情给予补贴。

(五)各单位要统一组织适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无偿献血活动,并于2018年10月30日前将献血人员名单(含单位、姓名、献血证号、献血日期)及《献血证》复印件上报到楚雄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综合科。

(六)开发区管委会每年组织的无偿献血活动,各单位完成任务数将纳入各局(室、所、中心)年终考核。

附件:1.开发区管委会2018年无偿献血任务分配表

2.无偿献血注意事项

3.开发区管委会2018年无偿献血人员名单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

附件1

开发区管委会2018年无偿献血任务分配表

无偿献血人数

献血量(毫升)

开发区派出所

25

7500


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5

1500


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3

900


开发区财政局

3

900


开发区国土局

3

900


开发区社发局

2

600


开发区招商局

2

600


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25

7500


开发区国税局

3

900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

600


“双创”中心

2

600


州地税局开发区分局

3

900


州工商局开发区分局

3

900


城投公司

3

900


苍投公司

2

600


云南省楚雄天人中学

10

3000


楚雄开发区实验小学

10

3000


楚雄开发区永安小学

5

1500


区内企业

36

10800

由经贸局负责宣传组织并统计上报

150

45000


附件2

无偿献血注意事项

无偿献血者基本条件

年龄:18周岁-55周岁;

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血压:收缩压90mmHg-140mmHg,舒张压60mmHg-90mmhg,脉压差≥30mmHg;经体检,身体健康。

献血注意事项:

1.献血前三天不饮酒,清淡饮食,更不宜服药,以免影响血液质量,不要空腹献血。

2.如遇感冒、发烧、腹泻等,或妇女在例假期及前后3天内,应暂缓献血。

3.献血中要保持良好的情绪,精神不必紧张;采血完毕站立时不要过猛,压住止血棉球10分钟,适当休息后再离开采血车(室)。

4.献血后一两天内,不宜进行太剧烈的活动,针眼处要保持清洁,更不要在此部位搓揉。

5.献血后不必大补长休,切忌暴饮暴食。

6.每次献血量为200毫升—400毫升,两次献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

7.献血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

附件3

2018年XXX单位无偿献血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献血量(毫升)

献血时间

献血证号

备 注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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