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高新区云甸化工园区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示

  •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17:27
  • 来源: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作者:施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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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为更好地征求公众的意见,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楚雄高新区云甸化工园区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甸化工园区,占地面积约6.59亩,总投资2406.2万,拟建设1座处理规模为1000m3/d的化工污水处理站。

二、工程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楚雄高新区万豪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78-3138599

邮箱:1078875258@qq.com

三、环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工

电话/传真:0871-64118165

邮箱:447554960@qq.com

四、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对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进行现状调查及评价;对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根据项目变更后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优化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方面的建议;为环保措施的选择与实施提供依据,使工程造成的不良影响降至最低,使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区域社会经济之间协调发展;根据工程设计和环境现状,在采取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论证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防治工程建设所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众提出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于工程设计中。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进入以下链接下载调查表并填写,可采用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方式

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楚雄高新区万豪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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