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技术评估通过,我局拟审批《远景能源(楚雄)智能风机叶片制造工厂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远景能源(楚雄)智能风机叶片制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远景能源(楚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恒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楚雄苍岭云甸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6334.05㎡。建设年产2GW陆上智能风机叶片生产线(年产300套叶片),叶片制造厂房及其他配套设施生产车间、辊涂房、设备房、门卫室、供电工程、供排水工程、道路工程。
环境保护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设施 |
执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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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漆、辊涂、晾干 |
VOCs |
调漆、辊涂、晾干工序位于密闭的辊涂房内,辊涂房配套1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RCO)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高度须高于项目区最高厂房(17.1m)5m以上,即≥22.1m。 |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监控限值; 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有组织排放的VOCs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 |
胶接合模 |
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后经大气稀释扩散、绿化带吸收。 |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监控限值; 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物料储存 |
含VOCS的物料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储罐中后存放于专门的原料仓库内,原料仓库按“三防”要求进行建设。 |
切边、打磨、打孔工序废气排气筒 |
颗粒物 |
车间阻隔,移动切割房阻隔,设备自带负压收尘系统+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地表水 环境 |
生 活 |
生 活 污 水 |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容积10m3)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全厂设污水排放口1个(DW001)。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 |
电磁辐射 |
/ |
声环境 |
打磨机、切割机、真空泵、风机等 |
噪声 |
隔声、减震,加强管理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一般工业固废:除尘设施收集粉尘、固化的废树脂、废铺层材料(废玻纤、废芯材、废泡沫板)由企业分类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辅材垃圾(废导流网、废袋膜、废脱模布等)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包装桶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置利用。 危险固废:未固化或报废的废树脂、废活性炭、沾有油漆的废手套、废机油、漆渣、沾有油漆的废辊筒分类收集后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设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原料仓库、辊涂房采取防渗措施,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一般防渗区:一般固废间、化粪池、生产车间采取防渗措施,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简单防渗区:厂区道路、堆场等,一般地面硬化。 |
生态保护措施 |
绿化面积3316.71m2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①建立专门的安全环保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通过技能培训,承担环保安全工作。制定各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严格的操作规程、完善的事故应急计划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同时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②风险物质操作岗位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岗前专业技能和安全培训,做到懂得本岗位的消防措施,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步骤,明确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和事故应急处置方法对策。应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及时排查事故安全隐患。 ③严格按规范要求落实防火、防 爆、防雷、防电、消防、通风、物料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措施。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定期检测制度,杜绝风险物质泄漏现象的发生。 ④项目运营期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厂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种,原料和成品不在厂区内大量储存,并严格落实安全和消防部门提出的安全和消防设施及措施,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等消防设施。 ⑤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制定火灾、物料泄漏时的应急措施,且应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⑥废机油采用专门的储油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的处置。项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要求进行建设,同时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⑦原料仓库、辊涂房采取“三防”措施,并按重点防渗区的要求进行建设,原料仓库加强管理,分类、分区摆放,常备备用容器用于原料桶发生泄漏时的应急转移使用,常备应急收集的物资。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1、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及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自主开展相关验收工作。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排污许可相关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令,2019年8月22日生态环境部令第7号令修改),项目应在投入生产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建设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部制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包括 HJ 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中的相关信息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 3、按要求落实相关监测工作。 |
联系地址:楚雄市永安路698号,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398876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