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妇女儿童医院(楚雄州妇幼保健院)搬迁新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 日期:2021年03月19日 08:38
  • 来源:行政审批局
  • 作者:王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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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技术评估通过,我局拟审批《楚雄州妇女儿童医院(楚雄州妇幼保健院)搬迁新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9日-2021年3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楚雄州妇女儿童医院(楚雄州妇幼保健院)搬迁新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西泰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市东瓜镇楚雄高等专科学校东门对面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53147.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847.09平方米,包括住院楼、门急诊楼、医技楼、妇幼保健所等;地下建筑面积18300.13平方米,共1层。配套工程主要包括新建业务用房外围的电力电信、给排水、绿化、环保工程等从工程。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对策措施

内容类型

排放源(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

污染

停车场

汽车尾气

空气稀释扩散

影响较小

化粪池和消毒池

异味

地埋式、空气稀释扩散

影响较小

备用发电机

尾气

空气稀释扩散

影响较小

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

CODcr

BOD5

SS

氨氮

粪大肠菌群

经化粪池和消毒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预处理标准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等级标准

固体

废物

员工及陪护人员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100%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患者

医疗废物

委托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定期清运

化粪池

污泥

采用石灰消毒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柴油发电机、水泵、风机等设备

机械噪声

安置于室内、安装减震垫片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机动车、人群活动

交通噪声和人群活动噪声

控制车速,加强宣传教育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可避免雨季施工产生的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影响甚微。项目建成后通过绿化加大了项目所在区域内的绿地覆盖率,有利于项目所在区域内生态环境的改善。

联系地址:楚雄市永安路698号,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398876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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