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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公安局破获全州首例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案件

  • 日期:2019年05月17日 11:49
  • 来源: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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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5日21时34分许,楚雄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开发区大门口公交车上,有一名酒醉的男子在打公交车司机。接报后,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迅速出警、果断处置,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公共交通安全秩序,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向社会传递公安机关坚决惩治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

经查,2019年5月15日21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张某峰在楚雄高新区鹿城北路乘坐13路公交车,上车后张某峰未投币并在该公交车中途停靠站台时,阻止其他乘客上车,公交车驾驶人及时对张某峰的行为进行了制止,随后在车辆行驶途中,张某峰对正在驾车的公交车驾驶人进行殴打,实施暴力干扰行为,导致该公交车停驶,妨害了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峰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楚雄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据悉,此案是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来,楚雄警方破获的首例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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