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
留言日期 | 2021-10-19 |
留言内容 |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回复时间 | 2021-10-19 |
回复单位 | 楚雄高新区 |
回复内容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