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甸化工园区建设项目和企业准入及退出管理办法(试行)》(楚高开管通〔2024〕4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实施,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办法》精神,现就《办法》的出台背景、适用范围、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楚雄高新区云甸化工园区项目和企业准入及退出监督管理,按照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表》《楚雄高新区云甸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应急管理部“十有两禁”)》《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化工项目安全准入条件(试行)的通知》的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结合楚雄高新区云甸化工园区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落户于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甸化工园区范围内的,以企业为主体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八个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准入条件。对项目和企业的安全准入、环保准入、能耗准入提出基本要求。
(二)优先准入条件。对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和企业给予优先准入,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中鼓励类化工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项目;解决“卡脖子”和进口替代问题的补短板项目;境外企业、央企、上市公司、行业龙头等化工企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医药排行榜百强企业、国内外行业龙头、国内外细分行业隐形冠军、科技创新型企业等投资的优质项目。
(三)限制准入条件。严格限制建设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中限制类化工项目,并制定安全限制准入条件。
(四)禁止准入条件。一是严禁建设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中淘汰类化工项目;二是涉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物质、极为恶臭、剧毒、高风险物质及列入楚雄高新区云甸化工园区“禁限控”目录等负面清单的项目禁止入园;三是制定安全禁止准入条件。
(五)退出机制。对入驻企业(项目)因自身原因,有相关违规违约行为的,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未达到整改目标要求的,实行退出。非企业(项目)业主主观原因,受外界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造成项目建设或投产运营滞后的,在退出管理时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按“一事一议”方式认定。
(六)退出方式。对企业(项目)采取协商退出、兼并转让、强制退出三种方式退出。
(七)退出程序。退出程序为约谈、整改、清退3个步骤。
(八)附则。对《办法》的解释权及实施时间作出说明。
相关文件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甸化工园区建设项目和企业准入及退出管理办法(试行)》
相关文件:https://ynck.cxz.gov.cn/info/egovinfo/1001/overt_centent/11532301734304660U-/2024-0402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