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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区经济发展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11532301734304660U-/2023-0117005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楚雄高新区
  • 标题:楚雄高新区经济发展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7日
  • 文号:
  • 主题词:

 

一、总体情况

楚雄高新区经济发展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特色亮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楚雄高新区经济发展部综合科,电话:3398169;传真:0878 -3381853;电子邮箱:cxgxqjfb@126.com)。

2022年,经济发展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及区党工委、管委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经济运行管理和产业发展、园区管理、企业服务、安全生产、统计数据等部门中心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推动楚雄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政策解读不及时;二是主动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对照条例,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发布、解读等工作,使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三是突出重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