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余昌国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民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楚雄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所提关于“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中心项目”的建议,已交由楚雄高新区综合管理部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楚雄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始终将创建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落实《楚雄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示范区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到目前为止,楚雄市创建了3个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个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0所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8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73个。2021年12月15日,在市总工会举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项目签约仪式,项目以工人文化宫为阵地,将投入259万元打造楚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基地。
《楚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我市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也作了明确,每年至少建成州级创建示范单位10个,打造精品示范点2个以上。
彝人古镇社区于2018年12月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为建设“教育示范中心”奠定了较好基础,关于您提出的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中心”项目,楚雄高新区将建议由市委、市政府纳入全市教育示范中心建设计划,优先在高新区内安排,加快推进项目的建设。
感谢您对楚雄高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和改进我们的工作。
楚雄高新区综合管理部
2022年6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