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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1734304660U-/2021-0817003
  •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楚雄高新区
  • 标题: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13日
  • 文号:楚城投复〔2021〕12号
  • 主题词:

楚城投复〔2021〕12号

徐永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庄甸医药园区断头路污水横流”的建议(市人大九届五次会议第35号),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单位于2017年6月启动实施医药园区6号路延长线工程,该工程西起医药园区6号路,南接楚雄东南片区东升路,建设内容为市政道路1.263公里(含排水管网)。目前已完成人行道、市政道路基层和雨污水管网施工,该路段的雨水、污水已汇集至管网中。该工程预计8月底可竣工投入使用。您的建议已得到根本解决。

感谢您对楚雄高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