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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机构职能

  • 索引号:11532301734304660U-/2021-0427001
  • 公开目录: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楚雄高新区
  • 标题: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机构职能
  •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 文号:
  • 主题词:

中国共产党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楚雄高新区党工委、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是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为正处级,委托楚雄市管理。

楚雄高新区党工委、楚雄高新区管委会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高新区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新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高新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二)负责编制高新区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规划、园区规划等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工商经济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固定资产投资、信用体系建设和节能降耗绿色发展等工作;负责高新区经济运行监测和统计工作。

(四)负责高新区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工作;负责利用外资和对外合作,制定产业发展和企业扶持奖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根据授权,负责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和“放管服”改革,负责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六)负责高新区科技创新管理工作,负责创新平台、创新主体培育和管理,负责科技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七)负责高新区财政、国有资产管理,投融资体系建设等工作。

(八)负责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建设工程和建筑业管理等工作。

(九)配合做好高新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和高新区工商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和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