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楚雄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楚雄高新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充分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积极靠前,对高新区住建领域的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工作做了进一步的谋划与部署。
坚持建章立制,加强建筑工地规范管理。楚雄高新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在建工程工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辖区内各施工工地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的过程中,将文明城市建设标准与文明施工深度融合。一是规范设置施工围挡(围墙),要求临街施工工地围挡(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市政设施、施工围挡(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二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遵德守礼等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刊载面积不少于围挡(围墙)面积的50%,精心设计、图文并茂、形式多样化;三是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安装喷淋系统、场地内要设置雾炮,定时段进行喷洒降尘,做到文明施工,严禁噪音扰民;四是要求建筑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确保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100%冲洗;五是全面规范施工现场管理,确保作业区内100%设置临时卫生设施,施工现场道路按标准100%硬化,场内建筑散体材料、建筑垃圾要分类集中堆放,工地办公、生活、作业区管理规范,干净卫生、整洁有序。
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参建单位责任落实。以《通知》要求作为工程开工检查的主要考核依据,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达标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不予通过。待问题整改到位、达标后方能开工,倒逼各参建单位落实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文明施工意识。
坚持巡查监管,督促问题整改落实。2023年以来,在日常巡查检查中,发现施工工地 文明施工不达标问题共计29处,其中,公益广告内容不符合要求、破损11处,围挡破损1处,违规堆放建筑垃圾3处,车辆带泥上路3处,施工噪音7处,扬尘污染4处,均已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下一步,楚雄高新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项目施工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全程贯穿于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中,为楚雄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增添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