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六个一”重要部署和省、州、市“六个一”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和“一窗受理”的规定,经研究,楚雄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事项将由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统一进驻楚雄市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集中办理,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不再受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9月17日停止办理相关业务,开展事项迁移入驻有关工作。
二、楚雄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事项办理地点迁移至楚雄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01、202号窗口。
三、2018年9月18日开始正常办理业务。
特此公告。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