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云南楚雄天利药业有限公司化妆品车间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楚雄天利药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楚雄开发区庄甸医药园区云南楚雄天利药业有限公司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楚雄开发区庄甸医药园区,主要建设液态类化妆品、膏霜类化妆品、粉单元类化妆品和牙膏生产车间及其辅助车间。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200万,其中环保投资约为95.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38%,其中本次项目新增环保投资19.3万元,新增环保投资比例为1.61%。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污染治理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施工场地 |
扬尘 |
洒水降尘、围挡、植被吸收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施工机械、运输设备 |
尾气 |
自由扩散、空气稀释、植被吸收 |
不降低现有环境功能 |
营运期 |
液态类化妆品生产区 |
异味气体 |
空调净化系统 |
不降低现有环境功能 |
膏霜类化妆品生产区 |
异味气体 |
粉单元类化妆品生产区 |
异味气体 |
粉尘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牙膏生产区 |
粉尘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 |
异味气体 |
空调净化系统 |
不降低现有环境功能 |
水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施工人员 |
SS |
依托原项目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区道路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
依托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G/T31962-2015)B等级标准 |
营运期 |
生活污水 |
COD、氨氮、SS、BOD5、动植物油、总磷 |
依托原有项目隔油池、化粪池处理 |
依托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G/T31962-2015)B等级标准 |
生产废水 |
COD、氨氮、SS、BOD5、动植物油、总磷 |
通过项目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原有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 |
依托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G/T31962-2015)B等级标准 |
固 体 废 弃 物 |
施工期 |
建筑物建设 |
建筑垃圾 |
本项目建筑垃圾均为废弃的铁皮,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 |
固废处置率为100% |
施工人员 |
生活垃圾 |
临时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期清运 |
营运期 |
项目职工 |
生活垃圾 |
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固废处置率为100% |
生产车间 |
废包装物 |
工业固废须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外排。 |
布袋除尘器收尘 |
返回工艺据需生产或直接外售。 |
危险废物 |
废机油、废润滑油 |
依托原项目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 |
噪 声 |
施工期 |
施工机械 |
设备噪声 |
挡墙阻隔、基础减振 |
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营运期 |
机械设备 |
设备噪声 |
产噪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并设置于厂房内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联系地址:楚雄市永安路698号,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394277
楚雄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