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要求,根据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原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开发区四至范围文字表述和边界拐点坐标进行核对,形成了《国家级开发区四至范围公告目录》(2018年版)。现予以公告。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www.mlr.gov.cn)公布国家级开发区四至范围、界桩坐标号及开发区边界形状图。省级开发区的四至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公告,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
附件:国家级开发区四至范围公告目录(2018年版)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6月22日
(转载自 自然资源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