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内部审批事项目录

  • 日期:2018年06月28日 14:51
  • 来源:行政审批局
  • 作者:李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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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审批部门

事项名称

设立依据

审批对象

审批权限及行使内容

承办机构

审批时限

备注

是否收费

01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楚雄彝族自治州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和核准制度》(楚政通〔2012〕38号);《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楚发改投资〔2010〕130号)

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符合国家、省、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各级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申请中央、省、州投资补助的建设项目。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服务大厅19号窗口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

02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楚雄彝族自治州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和核准制度》(楚政通〔2012〕38号);《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楚发改投资〔2010〕130号)

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符合国家、省、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各级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申请中央、省、州投资补助的建设项目。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服务大厅19号窗口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03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楚雄彝族自治州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和核准制度》(楚政通〔2012〕38号);《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楚发改投资〔2010〕130号)

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符合国家、省、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项目审批程序已获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服务大厅19号窗口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04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政府投资项目下达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楚雄彝族自治州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和核准制度》(楚政通〔2012〕38号);《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楚发改投资〔2010〕130号)

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符合国家、省、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各级政府出资的已完成施工图审查的项目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服务大厅19号窗口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05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楚雄彝族自治州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和核准制度》(楚政通〔2012〕38号);《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楚发改投资〔2010〕130号)

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符合国家、省、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各级政府出资的已完成施工图审查的项目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服务大厅19号窗口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06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1、法律:《中华人民和国建筑法》2、行政法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3、部委规章:《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4、部委规章:《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有关工作问题的通知》(云建建(2017367号)5、地方性法规:《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第5号)》

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建设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服务大厅16号窗口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07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报监

1、法律:《中华人民和国建筑法》2、行政法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3、部委规章:《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4、部委规章:《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有关工作问题的通知》(云建建(2017367号)5、地方性法规:《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第5号)》

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建设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服务大厅16号窗口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08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1、法律:《中华人民和国建筑法》2、行政法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3、部委规章:《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4、部委规章:《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有关工作问题的通知》(云建建(2017367号)5、地方性法规:《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第5号)》

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建设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服务大厅16号窗口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09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选址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928日审议通过)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

主管部门受理后,书面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有关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书面意见。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和标准的,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书面不予核发的理由。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服务大厅16号窗口

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10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初步审查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928日审议通过)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

主管部门受理后,书面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有关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书面意见。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和标准的,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书面不予核发的理由。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服务大厅16号窗口

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11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股权出质登记(含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出质人、质权人

审批权限: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行使内容:适用于申请人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情形。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服务大厅5/6/7号窗口

当场办结

12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登记档案资料查询

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

工商企字[2003]35

公众

审批权限:负责本机关登记市场主体档案资料的查询。

行使内容:机读档案资料查询、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服务大厅5/6/7号窗口

当场办结

上一条:关于楚雄开发区森桦酒店、楚雄开发区晨云姚安风味臭豆腐砂锅米线店​营业执照遗失作废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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