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前公告

  • 日期:2025年01月22日 09:48
  • 来源: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 作者:刘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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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审查,项目符合《楚雄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楚雄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要求,根据《楚雄州实施“阳光规划”意见(2014年修订)》(州规字〔2015〕1号)的规定,现予审批前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公告期间,社会各界人士若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公告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有权陈述、申辩和听证,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公告组织单位,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项目名称: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楚雄高新区高铁新城片区

用地性质:城镇住宅用地

建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申报类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规划审批单位: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公示组织单位: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公示类别:审批前公告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10日

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878—3899915,传真:0878—3397661

项目简介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位于楚雄高新区紫溪大道192号。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881.49平方米(13.32亩),总建筑面积15459.01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15310.2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5310.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8.78平方米;本次新建建筑面积为5259.05平方米:实验楼4955.33平方米、实验楼附属用房203.28平方米,消防水池100.44平方米;筑密度37.95%,容积率1.72,绿地率16.05%,机动车停车位40个。

附件:《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鸟瞰图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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