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云酒店地块一期建设项目(恒云酒店改扩建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审查,项目符合《楚雄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楚雄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要求,根据《楚雄州实施“阳光规划”意见(2014年修订)》(州规字〔2015〕1号)的规定,现予审批前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公告期间,社会各界人士若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公告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有权陈述、申辩和听证,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公告组织单位,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项目名称:恒云酒店地块一期建设项目(恒云酒店改扩建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楚雄高新区永安路以北、太阳历大道以西
用地性质:商业用地
建设单位:楚雄云中客酒店有限公司
申报类别:规划方案审批
规划审批单位: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公示组织单位: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公示类别:审批前公告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5日
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878—3899915,传真:0878—3397661
项目简介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位于楚雄高新区永安路以北、太阳历大道以西。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4326.45平方米(36.48亩),总建筑面积255571.03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22023.6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2023.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47.41平方米;建筑密度36.49%,容积率0.91,绿地率36.49%,机动车停车位222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26个、地下停车位9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10.13平方米。
附件:《恒云酒店地块一期建设项目(恒云酒店改扩建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鸟瞰图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