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创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项目扩项实验室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 日期:2024年11月08日 16:46
  • 来源: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
  • 作者:常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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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技术评估通过,我局拟审批《云南楚创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项目扩项实验室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云南楚创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项目扩项实验室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楚创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江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楚雄高新区产城融合片区庄甸医药园延寿路中段楚雄瑞达康医药有限公司1号楼四楼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521.6m2,不新增用地。

租用楚雄瑞达康医药有限公司1号楼四楼已装修场地新建实验室用于开展大气、水、噪声等环境监测(不涉及辐射类监测),建设期间,在搬入原有实验设施基础上,新增相应检验检测仪器以及环保设备,实现实验室环境监测能力由原有14项增项至66项。

环境保护措施

要素

内容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

环境

实验室检测分析过程产生废气

硫酸雾、盐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

无组织

实验室仪器上方均安装集气罩或设置通风柜、安装一台风量为330m3/h的风机对实验废气进行统一收集,再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后外排。

厂界四周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无组织

厂界四周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标准。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pH、CODCr、BOD5、SS、NH3-N、TP

实验室第二次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经位于理化一实验室内的1个0.5m³中和池中和后与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洁废水、纯水制备废水一起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经污水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楚雄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标准A级标准

纯水制备废水

第二次实验器皿清洗废水

实验室清洁废水

声环境

实验设备

设备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建筑消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电磁

辐射

/

固体

废物

实验室检测废液(含第一次实验器皿清洗废水)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

废活性炭

中和池污泥

实验室废试剂包装瓶、废实验器材

废弃包装耗材

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废弃一次性手套及口罩

纯水机废离子交换树脂

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

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

(1)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要求:①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防渗层为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或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防渗系数≤10-10cm/s),建筑材料与危险废物相容,配套防火器材。②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③贮存间内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④存放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区域,地面硬化耐腐蚀、表面无裂隙。⑤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2)简单防渗区:混凝土硬化,铺贴地砖。

生态保护措

/

环境风险防范措

(1)化学试剂存贮相关事故防范措施

①项目单独设置1间药品室,专人管理,用于化学试剂存贮,存贮时应按理化性质分类摆放,需避光保存的化学试剂应放置在不透光的储柜内,同时应注意药品室的防潮、防火、通风;化学试剂领用做到有据可溯,有源可查。

②药品室内专门放置存贮剧毒试剂的保险柜1个,剧毒试剂单独存放,双人双锁管理。

③药品室门口处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防护器材设施。

(2)危废暂存间相关事故防范措施

①单独设置危废暂存间,符合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六防”要求。

②危废暂存间按要求悬挂“危废暂存间”标识、危废管理制度及明显警示标识;收集设施应张贴危废标签,并按要求填写相关的危废信息。

③使用后剩余不能二次使用的化学试剂、报废化学试剂等按危废处理,全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完整保存危废管理台账5年以上。

(3)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①操作和处理易燃、易爆试剂时,应远离火源;小心销毁易爆炸固体的残渣。

②实验前仔细检查仪器装置稳妥、严密性,并正确操作。

③实验室里不允许贮放大量易燃物。

(4)爆炸事故防范措施

①使用耐外压的玻璃仪器,仪器保持与大气相通。

②对于放热量很大的合成反应,要小心地慢慢滴加物料,并注意冷却。

(5)中毒事故防范措施

①在通风柜中处理具有刺激性、恶臭和有毒的化学药品,并保持实验室通风良好,贴标签注明有毒物质用实验操作台、水槽等物品。

②实验中避免手直接接触化学药品,不慎沾染皮肤应当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

③技术负责人负责保管实验中所用剧毒物质,适量发予人员使用并及时回收剩余。

(6)应急物资、设施配备及应急预案编制

①建立应急物资库,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应急处置装备或设施。

②积极开展日常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应急通道防火门、应急指示灯等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③严格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HJ941-201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修编应急预案并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备案。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1)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依法落实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及竣工验收;按照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质量要求,采取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

(2)加强日常环境管理。根据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开展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定,避免事故发生。

(3)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运行后,及时按照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展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联系地址:楚雄市永安路698号,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394275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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