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技术评估通过,我局拟审批《云南天腾化工有限公司大量元素水溶肥水剂及肥料防结块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云南天腾化工有限公司大量元素水溶肥水剂及肥料防结块剂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天腾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楚雄高新区产城融合片区赵家湾桃园工业组团绿野路88号云南天腾化工有限公司厂址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1524m2,不新增用地。使用厂区内原淘汰燃煤锅炉煤渣库以及原生产高塔固体复混肥料减少使用的原料(尿素、磷酸一铵)混合超纯水改建6000t/a大量元素水溶肥水剂生产线1条;使用厂区内原淘汰燃煤锅炉煤渣库、闲置复混肥料包装袋仓库新建2960t/a粉状防结块剂生产线、9867t/a油状防结块剂生产线各1条。配套进行供水供电管线搭建、超纯水制备等相关生产设备安装以及布袋除尘器、防渗设计等环保工程建设,蒸汽供给、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项目工程依托原有。项目通过改建将公司内部分固态产品变为液态产品,将复混肥料生产时原外购的辅料肥料防结块剂改为自产,不新增云南天腾化工有限公司原有整体设计产能,不改变公司行业类别和属性。
环境保护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粉状防结块剂生产投料及包装产生废气 |
颗粒物 |
原料封闭袋装;封闭厂房;传送带管式密闭、高速混合器密闭,无组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投料口、出料口设置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收集,无组织排放 |
大量元素水溶肥水剂生产废气 |
氨气 |
封闭厂房、半封闭搅拌罐“吸收+除雾”阻隔,无组织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pH、COD、 BOD5、 NH3-N、SS、总磷 |
经化粪池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楚雄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表1A等级标准 |
生产废水/超纯水制备废水 |
主要含大量Ca2+、mg2+ |
项目超纯水制备废水经敷设管道接入天腾化工锅炉房后方原有的综合水池区域生产废水收集池(227m3),依托该综合水池区域生产废水收集池(227m3)收集暂存后回用于原项目转鼓造粒洗涤塔补水使用(喷淋用水),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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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废水/蒸汽冷凝液 |
软水 |
粉状防结块剂车间冷凝液经吨桶收集后由叉车清运至天腾化工已有综合水池区域生产废水收集池(227m3)暂存,回用作转鼓造粒洗涤塔补水使用(喷淋用水),不外排。油状防结块剂车间蒸汽冷凝液通过架设管道排入天腾化工已有综合水池区域生产废水收集池(227m3)暂存,回用作转鼓造粒洗涤塔补水使用(喷淋用水),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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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生产设备 |
超纯水机、搅拌机、泵类、螺旋输送机、高速混合器、包装机、布袋除尘器风机、混合槽等 |
厂房隔声、采用低噪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和减震垫连接、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及4类标准要求 |
电磁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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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本项目建成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及废渗透膜、废包装袋、粉状防结块剂车间布袋收尘以及废矿物油。(1)建设单位将更换的废活性炭及废渗透膜更换时由厂家一并带走回收利用。(2)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全部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置。(3)本项目收集的布袋收尘可全部回收作为粉状防结块剂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4)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依托公司已有的1间14.28m2危废暂存间暂存,该危废间已置“三防措施”并设置泄漏收集围堰、导流沟及末端收集池,定期委托有资质中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固废处置率100%。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1)源头控制措施 项目生产职工应定期参加培训,减少因操作不规范、设备破损等导污染物泄漏的可能性;从源头降低原料、产品泄漏的隐患。 (2)分区防控措施 项目大量元素水溶肥水剂生产车间内搅拌罐、成品储存罐区域以及项目粉状防结块剂及油状防结块剂生产车间内设置的油状包膜剂油槽、原料油罐、混合槽及成品油槽等所在区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并设置围堰、导流沟或末端收集池等防泄漏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影响。 |
生态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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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1)原料(46#机械油、包膜油剂)、成品(油状防结块剂)以及危废(废矿物油)泄漏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①制定厂区安全生产制度,安排厂区安环专员定期对原料(46#机械油、包膜油剂)、成品(油状防结块剂)储存区以及危废(废矿物油)储存危废暂存间进行巡检、维护,防止储存油罐、油槽、油桶破损发生跑冒滴漏; ②项目产生危废(废矿物油)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公司原有危废间相应的暂存区,暂存容器应满足“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的要求,并按照要求张贴危险废弃物标志; ③项目产生危废严格按照公司现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并建立转运台账,及时处置,不大量储存; ④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及导流沟、末端收集池或围堰等措施; ⑤在油品储存区域放置空置油桶、油箱等应急收集物资,第一时间收集或转移泄漏物。 (2)厂区火灾及爆炸事故衍生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 ①粉状及油状防结块剂生产车间按要求固定原料油品、成品定点存放位置,各区域分区设置明显的警示牌,禁止明火、禁止吸烟。 ②生产车间内配套灭火器材、监控设备等应急物资; ③厂区安全环保员定时对厂区各区域进行巡查,排查隐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避免出现火灾事故; ④如出现火灾事故,可借助天腾化工原有生产厂区应急物资进行先期处置。产生的消防废水依托公司原有事故废水收集池(97m3)收集暂存后经公司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避免消防废水进入外部环境,对外部环境造成污染。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为了将风险事故率降低到最小,企业应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备案。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开展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环境管理计划 (1)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 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对项目一期和二期施工单位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且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明确提出违规处罚要求,其中包括:明确施工期废气治理、废水处理的要求和职责,并不定期组织检查。 (2)运营期环境管理计划 ①根据国家环保政策、标准及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完善厂区现有运行期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对厂区日常的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等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并存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 ②项目建成投产前,按《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并按取得的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要求规范记录环境管理台账,需记录的内容包括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及其它环境管理信息等内容。同时应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完成排污许可手续办理后,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投入运行后,及时按照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展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③加强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管理,定期检查厂区内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做好环保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转,防止废气超标排放、污水溢出污染环境。 |
联系地址:楚雄市永安路698号,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394275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