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专利转化运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根据《云南省知识产权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云知发〔2021〕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3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行〔2023〕134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第一批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立项及下达资金的通知》(云市监函〔2023〕171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楚雄高新区专利转化项目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楚雄高新区专利转化促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型
(一)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开展合作,承接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国有企业专利、转让许可1项以上。
(二)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工作,并通过专利开放许可达成专利许可的企事业单位。
(三)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惠企服务,并成功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的银行。
(四)积极开展并通过知识产权国际标准ISO56005的企业。
(五)积极开展专利导航项目实施的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为:楚雄高新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银行、高校、科研院所申报主体可在楚雄市内)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建立有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运用、服务和保护制度。
2.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专利资源较多的企事业单位。
3.申报单位规章制度健全,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相应保障条件,近2年无不良记录。
4.项目主要任务和内容、项目预期目标、考核指标,预期提交的成果等,不得与其他专利转化推进项目重复。
三、项目完成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申报程序和项目确定
(一)申报组织。自愿申报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编制申报书和实施方案,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供附件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件提交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知识产权科。
(二)形式审查。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牵头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专家评审。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牵头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论证,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四)会议审定。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牵头召开会议,对通过专家评审论证的项目进行审议。
(五)网上公示。通过专家评审论证的项目,按程序进行公示。
(六)项目确定。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牵头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符合要求的,按程序确定项目及承担单位,并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五、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一)纸质材料。楚雄高新区专利转化项目汇总表1份(附件6),《楚雄州专利转化项目申报书》(附件1-5)、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开展专利转移转化证明材料等相关附件各一式五份,按申报书、实施方案和附件材料的顺序统一编页码后装订成册。
(二)电子材料。申报材料电子件含Word和PDF版本,各申报单位将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存放于以“XXXX单位2024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材料”命名的文件夹,其中申报书(Word)以“单位名称+项目类别+申报书”命名,所有附件材料嵌入一个PDF文档以“单位名称+项目类别+附件材料”命名。
(三)申报方式:各企事业单位于2024年9月12日前将楚雄高新区专利转化项目汇总表1份(附件6)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知识产权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罗瑾、张爱华
联系电话:0878-3393367
电子邮箱:cxkfqsczxzcfwb@163.com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二)严格审核把关。请各申报单位严格审核把关申报材料,加强对项目申报资金的使用监督。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专项资金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并向社会公开。
(三)抓好项目推进。项目实施期内,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各自提出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专利转化有关工作,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适时组织对工作开展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不合格的追缴拨付经费。项目承担单位从项目获支持后,每月30日前向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知识产权科书面报送项目执行情况。
附件: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