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高新区云甸绿色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化工污水处理厂一期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审查,项目符合《楚雄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楚雄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要求,根据《楚雄州实施“阳光规划”意见(2014年修订)》(州规字〔2015〕1号)的规定,现予审批前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公告期间,社会各界人士若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公告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有权陈述、申辩和听证,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公告组织单位,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项目名称:楚雄高新区云甸绿色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化工污水处理厂一期
项目地点:楚雄高新区云甸工业园区
用地性质:公用设施用地
建设单位:楚雄高新区万豪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申报类别:规划方案审批
规划审批单位: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公示组织单位: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公示类别:审批前公告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22日
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878—3899915,传真:0878—3397661
项目简介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位于楚雄高新区云甸工业园区。项目总体规划用地面积54875.00平方米(82.31亩),该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地面积41506.65平方米(62.26亩),二期用地面积13368.35平方米(20.05亩)。本次建设的一期地面积41506.65平方米(62.26亩),总建筑面积5564.01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7338.39平方米);建筑系数31.41%,容积率0.18,绿地率18.30%,停车位11个。
附件:《楚雄高新区云甸绿色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化工污水处理厂一期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分期图、鸟瞰图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