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漫山湖院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审查,项目符合《楚雄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楚雄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要求,根据《楚雄州实施“阳光规划”意见(2014年修订)》(州规字〔2015〕1号)的规定,现予审批前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公告期间,社会各界人士若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公告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有权陈述、申辩和听证,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公告组织单位,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项目名称:楚雄漫山湖院项目
项目地点:楚雄高新区高铁新城片区
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建设单位:楚雄中海达信文旅开发有限公司
申报类别:规划方案审批
规划审批单位: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公示组织单位: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公示类别:审批前公告
公示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4日
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878—3899915,传真:0878—3397661
项目简介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位于楚雄高新区高铁新城片区站前大道东侧。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4542.48平方米(51.81亩),本次调整后,总建筑面积50102.70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41511.8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1511.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590.85平方米;建筑密度22.84%,容积率1.20,绿地率35.12%,机动车停车位27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71个、地下停车位9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07个。物管用房131.74平方米,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170.00平方米,文化活动用房161.68平方米,养老服务设施301.64平方米,监控室29.93平方米,快递自助点24平方米,公厕63.65平方米,垃圾收集点12平方米。
附件:《楚雄漫山湖院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鸟瞰图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