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吨液体配方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 日期:2023年06月30日 09:08
  • 来源:投资促进和行审局
  • 作者:王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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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技术评估通过,我局拟审批《年产10万吨液体配方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液体配方肥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楚雄威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楚雄州楚雄市高新区桃园冶金化工园区楚雄威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0m2。在公司现有10万吨液体配方肥生产线前端设置1套一体化粉体/颗粒两用配料机,对液体配方肥生产线“结块”原料、颗粒尿素进行破碎后,输送至现有液体配方肥生产线投料环节,与其它粉体料一起按配方比例,投加至现有液体配方肥生产线相应原料罐溶解,用于液体配方肥生产,从而提高生产线原料的溶解效率和原料利用率。项目不扩大现有液体配方肥生产线生产规模,不新增生产原料种类,不新增加原料用量。

环境保护措施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

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

环境

一体化粉体/颗粒两用配料机破碎工序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破碎工序粉尘经配料机自带的1套滤芯除尘器处理,封闭车间阻隔沉降后,呈无组织排放。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一体化粉体/颗粒两用配料机投料工序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投料工序粉尘经现有封闭车间阻隔沉降后,无组织排放。

地表水

环境

生产区

职工生活污水

不新增生活污水

/

生产废水

无生产性废水产生

声环境

设备噪声

噪声

采取定期保养和维护设备,依托现有厂房隔声、设备安装减震、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措施降噪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电磁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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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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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粉尘回收作为原料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除尘器产生的废滤芯由更换厂家直接带走,废机油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机油暂存区暂存,委托漾濞县鑫源实业发展公司清运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源头控制措施

废机油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1间40m2),达到一定数量后委托漾濞县鑫源实业发展公司清运处置。环评要求采取源头控制措施,项目现有危废暂存间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并采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扬散等措施;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机油采用专用收集桶收集贮存于废机油暂存区,危废暂存间在运行过程中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项目依托现有危废间源头控制措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②分区防控措施

本项目依托现有液体配方肥生产车间闲置区域进行建设,为保护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安全,依托项目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包括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和液体配方肥液体原料储罐区,危废暂存间采用40cm混 泥土+环氧树脂防渗,液体配方肥液体原料储罐区采用“40cm混 泥土+环氧树脂+玻璃纤维方格布”防渗;一般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及产品仓库,已采用防渗混凝土浇筑;简单防渗区:包括厂区现有道路、办公区地面等,已采取简单防渗。对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的规定,项目依托的分区防控措施满足要求。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废机油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A、项目产生废机油依托现有暂存容器收集后,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暂存区暂存,现有暂存容器满足“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的要求,并按照要求张贴危险废弃物标志、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等;

B、项目废弃机油依托现有的收集容器无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

C、依托的废弃物收集容器已按照要求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D、根据现有实际情况,危险废弃物在转运时按照要求提供危险废弃物的名称、主要成分、性质及数量等信息,并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E、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和现有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最终委托漾濞县鑫源实业发展公司清运处置,不外售一般废旧物品回收商。并且现有厂区已有建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定期实行安全性检查,现有项目已设置专人负责依托的危废暂存间管理。

F、厂区根据现有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措施,配套了相应的应急物资。

G、依托现有的危废暂存间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防渗。

综上分析,项目废机油依托现有暂存设施贮存,现有暂存设施已按照要求采取相应的废机油泄漏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废机油依托现有暂存设施贮存可行。

(2)厂区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A、根据公司现有应急预案中火灾事故防范要求,完善厂区消防栓和灭火器材等应急物资布设,并在本次项目建设区域布设相应的应急物资;

B、厂区安全环保员定时对厂区各区域进行巡查,排查隐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避免出现火灾事故;

C、如出现火灾事故,依托厂区现有应急物资进行先期处置,并对火灾事故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收集,并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3)废气治理设施故障导致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防范措施

A、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安排厂区环保专员对一体化粉体/颗粒两用配料机生产装置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并建立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如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运行,直到检修正常后再进行生产;

B、对环保管理人员和生产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委托专业人员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修,保证正常运行;

C、通过企业废气自行监测报告实时关注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减少废气治理设施故障发生的概率。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1、环境管理计划

(1)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

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且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明确提出违规处罚要求,其中包括:明确施工期废气治理、废水处理的要求和职责,并不定期组织检查。

(2)运营期环境管理计划

①根据国家环保政策、标准及环境监测要求,完善厂区现有运行期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

②项目建成投产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检查环保设施是否达到“三同时”要求。

③加强项目依托的环保设施管理,定期检查厂区内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定期检查废气、废水等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防止废气超标排放、污水溢出污染环境;及时排除故障,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

④配合当地环保监测机构,实施环境监测计划。

⑤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管理,配套、完善相应的应急物资。

2、排污许可证申请

①项目投产前需按《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要求取得或变更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

②项目运行后应按取得的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要求规范记录环境管理台账,需记录的内容包括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及其它环境管理信息等内容。同时应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按时提交执行报告。

3、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排污口是本项目投产后污染物进入环境、污染环境的通道,强化总排口管理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工作之一,也是环境管理逐步实现污染物科学化、定量化的主要手段。对照项目依托现有的排放口设置是否满足以下要求,如存在问题在本项目建设阶段一并完善:

(1)污染物排放口应按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的规定,设置国家环保总局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均应设置相应标志,并进行专人管理,为方便企业开展自行监测。

(2)污染物排放口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置在靠近采样点的醒目处,标志牌设置高度为其上缘距地面约2m,排污口附近1m范围内无建筑物,设立式标志牌。应遵照国家对排污口规范的要求,在“三废”及部分噪声排放点设置标志,设置应完全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GB1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中有关规定。

4、其他要求

项目一体化粉体/颗粒两用配料机配套的滤芯除尘器在运行过程中按照要求及时更换除尘器滤芯,并对滤芯除尘器运行情况制定管理台账。

联系地址:楚雄市永安路698号,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398876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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