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技术评估通过,我局拟审批《云南瓯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大麻花叶提取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3日-2021年7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工业大麻花叶提取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瓯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明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楚雄高新区庄甸医药园区云南延寿堂制药有限公司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1690m2,建设面积1668m2,用地为租赁延寿堂已建设的标准化空置厂房,本次施工进行内部装修改造即可。主要建设一个专业的大麻二酚小试实验室,探讨从大麻花叶中提取大麻二酚的最佳工艺参数,年实验处理花叶量为10t。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环境保护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 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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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OC |
乙醇储罐、输送管道、设备等密闭、设置高效回收设备进行回收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附录C中的监控限值要求 |
地表水环境 |
DW001(污水排放口) |
pH、色度、SS、BOD5、COD、动植物油、氨氮、总氮、总磷;THC(四氢大麻酚) |
雨污分流管网;化粪池1个(容积10m3);实验废水收集池1个20m3;一体化污水处理站1套,3m3/d;风冷塔+冷却水循环水池1个,10m3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要求和公安机关要求:四氢大麻酚不得检出 |
声环境 |
厂界 四周 |
设备噪声 |
设备均置于室内,选型时选用低噪设备,同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音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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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项目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提取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精制废渣由公安机关直接回收销毁;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废滤芯由供货厂家回收。危废则置于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1)源头控制:工艺管道、储罐、污水收集管道等加强材料质量管控,加强运行期环保管理,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低到最低限度; (2)实施分区防渗:本项目实验室、检测室、危废暂存间、成品库、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均要求采用混凝土硬化+2mm环氧树脂防渗层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m,K≤1.0×10-7cm/s;其他区域进行一般硬化防渗即可,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厂区道路、雨水收集管网采用混凝土硬化简单防渗。 |
生态保护 措施 |
在租赁的厂房内进行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无影响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专人管理危废暂存间,并做好台账记录;发生突发情况,发生乙醇、检验室废液等泄漏时,应立刻采取措施,防止进入地表水、地下水。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完善防渗措施,避免泄漏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编制实验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备案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做好环保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投入运行后,及时按照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展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联系地址:楚雄市永安路698号,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398876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