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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再创佳绩

  • 日期:2025年03月25日 15:48
  • 来源: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 作者:杨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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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2024年度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情况的通报》,楚雄高新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在全国138个国家级产城融合型开发区中排名第30位,在全省9个国家级产城融合型开发区中排名第2位,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排名再创新高。

楚雄高新区作为全国第三家、云南省第一家设立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国家级高新区,始终立足又“高”又“新”发展定位,坚持以创新为引领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有效带动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升。特别是近年来,楚雄高新区通过科学规划发展空间、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强度等方式,保障项目用地,促进产业集聚升级,提升园区承载力和产业集聚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排名屡创新高。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严格用地管控。充分发挥规划引领管控作用,将节约集约用地理念贯穿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用规划引领节约集约,推动发展方式由外延增长向内涵集约转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在国家级产城融合型开发区中的排名由2018年的第74位提升到第30位。

二是盘活存量用地,提高利用效率。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将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积极主动服务与严格规范管理有机结合,持续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处置工作。2024年全区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和处置闲置土地分别完成省级下达任务数的112.92%、147.63%

三是推进标准地改革,提升用地强度。认真落实省、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2024年以“标准地”方式出让工业项目用地占工业项目用地的92.52%,超额完成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规模达40%以上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了土地资源利用强度和配置效率,推动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下一步,楚雄高新区将加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成果应用,按照“严控总量、做优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思路,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相结合,充分运用“制度、指标、规划”三项管控手段,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土地盘活、闲置土地处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促进土地资源向主导产业和优质企业聚集,着力打造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和高质量发展的“高新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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