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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组织参加新《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宣贯培训

  • 日期:2024年06月14日 16:47
  • 来源: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
  • 作者:丁道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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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2月16日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为让辖区内各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更好的知法、懂法、用法,不断提升高新区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推动高新区物业工作高质量发展,6月14日上午,楚雄高新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积极组织高新区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参加由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协会举办的关于新《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宣贯培训。

《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的修改及颁布实施,破解了物业监管合力不强的问题,健全了物业服务企业“宽进严管”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明确了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解决了城镇老旧小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和物业管理突发失管状态下业主权益保护的问题,规范了业主委员会运作程序,解决了已投入使用但未配建物业服务用房的问题,明确了紧急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保修相关规定。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宣贯为契机,认真组织学习新《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抓好新《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继续组织好高新区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宣贯,强化行业自律、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品质,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规范经营,为全区物业管理步入规范和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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