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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区税务局积极探索打造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

  • 日期:2023年11月01日 16:02
  • 来源:高新区税务局
  • 作者:王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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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重要举措。高新区税务局紧紧围绕法治、共治、数治、智治的核心理念,积极探索建设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结合高新区税务局工作实际,实现“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区局、矛盾就地化解”,从根本上体现“问题在基层处理,诉求在基层解决”的初心,树立起具有鲜明税务特色的“走在前列”党建标杆、“精确执法”法治标杆、“智能快享”服务标杆、“矛盾化解”治理标杆和“向上向善”带队标杆。

一是用好“党建+”,稳住思想意识“主引擎”。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建设的全过程,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将党建与税收法治建设融合,围绕“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准确把握“枫桥经验”的内涵要义,理解并树立“枫桥理念”。以党支部为载体,强化上下贯通,拓展横向联通,增强条块协同,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号召力,增强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第一税务分局为依托,围绕征纳征缴矛盾中心,成立党员先锋队,设置争议调解受理岗位,建设“枫桥式”办税服务厅调解室,推进党建与税收业务融合发展。

二是用好“法治+”,把好知税普法“方向盘”。坚持把依法治税作为加强基层税收治理的基石,践行税收法治理念。加强第一税务分局法治建设,常态化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制度学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等实施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精确执法水平。在集约处理中心管理团队、监管团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费政策落实、执法方式优化、矛盾争议化解,不断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

三是用好“服务+”,力求职能转型“见成效”。持续深化“税费快办、优办”试点工作,构建“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智能办税分流、窗口办税兜底”的四级办税服务体系。科学合理优化办税服务厅区域布局,逐步压减实体窗口,将释放的服务资源充实到征纳互动服务、线下辅导、政策宣传和争议化解等岗位,实现服务资源整合、调配灵活。推动办税服务厅职能从以办税缴费为主,向响应纳税人缴费人个性化诉求、处理复杂办税缴费事项、解决税费矛盾争议、满足特殊人员服务需求为主转型升级。

四是用好“共治+”,书写协同治理“新文章”。把从源头上化解税费矛盾争议作为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健全多元化解机制。加强税费矛盾争议源头防范,组建专业化调解团队。畅通线上线下涉税维权和诉求表达渠道,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细化政策执行口径,提高政策执行的确定性和一致性。完善税费矛盾争议联动调解机制,探索协调开展跨区域税费矛盾争议调解,强化税费矛盾争议化解的协同共治,积极探索与社区、行业协会等联合共治,将基层税费治理融入地方社会治理格局,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合理诉求,增强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建设的合力。

五是用好“人员+”,培养本领过硬“主力军”。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健全培优育人机制,注重结构搭配,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干部集体。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在干部选拔、职级晋升等工作中向基层一线倾斜,鼓励办税服务厅干部职工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大胆工作。加强教育管理监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考勤、外出报备等日常管理制度,严格监督执纪,常态化抓好警示教育。努力打造一支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基层税务铁军,让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既运转有序又充满活力。

楚雄高新区税务局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大厅建设工作按照“政治统领、法治保障、智治支撑、共治聚力、严治强基”的建设路径,聚焦党建引领、依法治税、税费服务、矛盾化解、队伍建设等重点任务,在第二批主题教育期间打造“枫桥式”办税服务厅,进一步提升基层税收执法、服务和监管水平,充分发挥税务分局在夯实税务系统基础、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有效提升了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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