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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1734304660U-/2023-1110004
  •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高新区
  • 标题: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11日
  • 文号:
  • 主题词:

高新区各办(局、中心、所),东瓜镇人民政府,各区属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防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防汛工作方案

2023年雨季即将来临,为切实抓好防汛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减轻汛期洪水对楚雄高新区造成的灾害影响,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确保高新区排水防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高新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兴贵 市委副书记、市长、楚雄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鲁 潜 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分管日常工作)

副 组 长:田红锦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董 劭 东瓜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 员:张 勇 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罗 虎 区党群工作局局长

李奇彪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施锦鹏 区科技创新局局长

高 伟 区财政局局长

朱家平 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局长

杨俊波 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局长

胡 宏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局长

李丽琼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局长

孙保林 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余明海 区园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罗银昌 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张晓刚 区派出所所长

罗红菲 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雷思奎 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忠成 楚雄苍岭工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者崇福楚雄高新区太阳历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新领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负责协调和处理高新区防汛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杨俊波兼任,常务副主任由罗红菲兼任,副主任由雷思奎兼任。

二、防汛工作职责分工

(一)区党政办公室:负责汛期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负责防汛车辆调度,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统筹协调高新区各职能部门以及交通、通讯、供水、电力等部门,为汛期救灾提供必要保障;负责全区防汛宣传工作组织报道,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防汛新闻报道工作。

(二)区党群工作局:负责对各部门的防汛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区经济发展局:根据天气预警及时通知区内工业和商贸企业做好应急防灾准备。

(四)区财政局:落实高新区抢险应急队伍、物资设备所需区级财政资金,安排下达区级防灾减灾救灾资金;汛情期间及时下拨救灾经费,确保救灾款及时到位。

(五)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负责联系企业捐赠防汛救灾物资。

(六)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高新区防汛日常工作,制定和完善高新区建城区防汛预案;收集、汇总汛情,并及时向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传达、贯彻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工作部署,起草领导小组文件、简报;负责有关防汛抢险抗灾所需物资器材的筹集调度;根据天气预警及时通知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做好防灾准备;具体协调高新区建成区各相关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开展高新区建城区域的防汛抢险、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负责日常检查清理排洪通道及排污管道清淤,确保区内所有排洪通道、排污管道畅通;储备充足的防汛抢险应急救援物资和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分配调度工作。

(七)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及时掌握天气预报、雨情监测情况,为防汛领导小组提供可靠的应急准备;根据天气预警及时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准备。

(八)州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根据天气预警及时通知集贸市场做好防灾准备。

(九)区派出所:负责汛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根据防汛应急工作需要适时建立抢险警戒区,负责抗洪抢险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汛期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等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

(十)东瓜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负责东瓜镇集镇、城郊结合部以及各社区(村委会)等辖区内的防汛排洪工作,参照本预案制定东瓜镇集镇范围内2023年防汛工作方案。

(十一)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城区防汛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市政排水设施的检查维修,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开展防汛应急抢险,负责落实城区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

(十二)楚雄苍岭工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苍岭工业园区规划区内的防汛排洪工作,参照本预案制定云甸工业园区2023年防汛预案。

(十三)楚雄高新区太阳历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配合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设置及受灾人员秩序维护工作。

三、楚雄高新区防洪重点部位

(一)城郊结合部地势低洼处:上章村、彝人外滩、东瓜镇东瓜社区门口、团山路(摩尔农庄门口)、320国道至桃园桥公路、爱晚路与永兴大道交叉口。

(二)城区龙川江边相对地势低洼处:上苏村、下苏村、龙树屯村、曙光路铁道桥下、太阳历大道与振兴路交叉口、田园路、紫霞路千子言超市门口、东盛西路滇菌王酒店对面拐角处、游泳馆、民康医院、龙江路市农业农村局外、团结路天河园农贸市场红绿灯旁、德江路与紫溪大道交叉处、彝人古镇火车桥下。

(三)团山水库。

四、防御突发性洪水方案

(一)一般性洪灾在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部门积极主动做好抢险排危工作,并将灾害情况和处置情况及时向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及其办公室报告。

(二)发生紧急情况和重大洪灾时,区领导小组成员应按要求及时集中到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四楼一号会议室或指定地点组织领导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应急抢险队伍必须按照要求到责任地点集中听候调遣。

1.楚雄高新区西片区抢险应急队由楚雄市三街建筑有限公司组成,在东瓜便民服务中心集中,负责高新区西北片区的排水管道疏通、人员的疏散转移。

2.楚雄高新区建成区抢险应急队由楚雄市三街建筑有限公司组成,在州公务中心正前方的活力广场集中,负责高新区建成区的排水管道疏通、人员的疏散转移。

3.楚雄高新区桃园工业园区抢险应急队由楚雄永安建筑有限公司组成,在桃园村委会朱家水井集中,负责桃园工业园区的排水管道疏通、人员的疏散转移。

4.东瓜镇抢险应急队由东瓜镇组建,负责团山水库及镇内塘坝的检查维护,应急除险、受灾群众的疏散转移。

五、高新区防汛工作领导值班表

日 期

值班领导

日 期

值班领导

5月15日-5月21日

张 勇

5月22日-5月28日

罗 虎

5月29日-6月4日

李奇彪

6月5日-6月11日

施 龙

6月12日-6月18日

施锦鹏

6月19日一6月25日

高 伟

6月26日-7月2日

孙智强

7月3日-7月9日

朱家平

7月10日-7月16日

孙保林

7月17日-7月23日

彭朝聪

7月24日-7月30日

王应珺

7月31日-8月6日

余明海

8月7日-8月13日

张学平

8月14日-8月20日

王国福

8月21日-8月27日

胡 宏

8月28日-9月3日

张 雄

9月4日-9月10日

范从荣

9月11日-9月17日

李学武

9月18日-9月24日

丁志宏

9月25日-10月1日

胡海波

10月2日-10月8日

杨俊波

10月9日-10月15日

施 龙

10月16日-10月22日

孙智强

10月23日-10月29日

彭朝聪

10月30日-11月5日

王应珺

11月6日-11月12日

张学平

11月13日-11月19日

王国福

11月20日-11月26日

张 雄

(一)日常值班联系人:

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罗红菲。

(二)抢险应急队联系人:

东瓜镇董劭;

楚雄市三街建筑有限公司叶新寿;

楚雄永安建筑有限公司康勇。

(三)工作要求

防洪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及值班领导要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责任到人,调度到位。

六、楚雄高新区防洪抢险主要物资储备情况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存放地点

负责人

粪箕

100

区环卫绿化处仓库

陆志林

锄头

100

50

25

编织袋

800

防洪泵

4

自卸汽车

1

抽水机

1

防汛车

2

挖掘机

1

三街建筑有限公司

叶新寿

装载机

1

自卸汽车

1

抽水机

1

挖掘机

1

永安建筑有限公司

康勇

装载机

1

自卸汽车

1

抽水机

1

七、人员物资转移安排

高新区沿河一带,地势低洼及重防部位需撤离的向火车站、太阳历公园、云开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转移。太阳历公园作为居民临时安置点。医疗救助、疫病预防控制、安全保卫服从市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

八、责任和要求

(一)防汛责任体系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是高新区行政区域内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汛安全负总责。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是分管城市建设防汛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高新区管委会防汛指挥机构和高新区管委会各职能部门、防洪设施、防洪抢险物资储备单位、城市建设管理单位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防汛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高新区各单位要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明确区内重点河段、城镇等区域防汛安全责任人和防汛工作责任,建立防汛安全检查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防汛抢险组织,按标准定额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履行防汛指挥调度责任。

(二)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区内发生防汛安全事故的,由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和高新区管委会分管防汛工作副主任负责。

1.未履行防汛抢险领导指挥职责的;

2.未制定防汛抢险预案和各项防汛抢险制度的;

3.防汛抢险决策失误或决策迟缓的;

4.未执行防汛安全检查制度,造成防汛隐患的。

高新区管委会各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致使高新区区域内发生防汛安全事故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对职能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分工负责重点河段、城镇等区域防汛安全工作的责任人,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防汛安全事故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对部门、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三)纪律要求

1.严明工作纪律。进入汛期后,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是首要任务,高新区防汛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各职能部门防汛人员必须进入临战状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通信畅通,指挥有力。

2.汛情紧张时,各级防汛主要领导要24小时开机,原则上不能出差,因工作确需外出,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决不允许离岗空岗,误时误事。

3.高新区管委会全体干部职工及抢险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为己任,服从安排,听从调遣,落实防汛各项工作,保障楚雄高新区安全度过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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