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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楚雄高新区国有公司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选调办法(试行)》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1734304660U-/2023-1030004
  •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高新区
  • 标题:关于印发《楚雄高新区国有公司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选调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28日
  • 文号:楚高党办通〔2023〕1号
  • 主题词:

高新区各办(局、中心),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楚雄苍岭工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楚雄高新区太阳历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楚雄高新区苍能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楚雄高新区国有公司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选调办法(试行)》已经高新区党工委2023年第11次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5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高新区国有公司高层次人才和

专业技术人才选调办法(试行)

为优化国有公司人员结构,解决区属国有公司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紧缺困境,促进国有公司发展壮大,助推高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此办法。

一、选调原则

党管干部,德才兼备、公道正派,人岗相适、注重实绩,公正民主、依法依规。

二、选调对象

区属国有平台公司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三、选调范围

全州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且愿意放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人员;州内国有企业人员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州内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或与州内国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以及州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在4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具有从事选调岗位1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实绩突出,专业技术人才还具有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

(六)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选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曾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重大问题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选调程序

(一)申请

由区属国有公司按区国资委核定编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公司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选调方案(选调方案应明确拟选调岗位及其人数、选调范围、选调条件、选调程序、选调时间等),并按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进行民主决策,报经区国资委研究审定后,报区党群局备案。

(二)公告

实行公开选调,由区属国有公司公开发布选调公告,收集报名表和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政审

向拟选调人员所在地的公检法、信访、纪检等单位发出拟选调人员有关情况征求意见函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审查其有无不适宜选调的情形。

(四)考察

由申请选调的国有公司组织所属人事部门及邀请区党群局、财政局(国资委)等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应采取以下方式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

1.运用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广泛深入了解;

2.同拟选调人员面谈;

3.拟选调人员所在党组织对其现实表现和廉洁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

4.审查拟选调人员“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

(五)研究

由申请选调的国有公司根据政审、考察结果按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进行研究和民主决策,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调动

协商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调动事宜,办理人事工资组织等关系接转手续。

(七)报备

由申请选调的国有公司将选调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国资委和区党群局备案,并将选调的政审、考察、研究决策、调动等情况书面上报。

本办法由楚雄高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楚雄高新区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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