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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条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 索引号:11532301734304660U-/2022-0617001
  • 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楚雄高新区
  • 标题:《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条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17日
  • 文号:
  • 主题词:

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条措施(试行)》,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楚雄高新区作为省委、省政府重点打造的10个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高质量发展重点产业园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和省委书记王宁同志关于大抓营商环境和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的重要指示以及省州提出“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要求,以着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为抓手,推进高新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遵循“宽审批、强监管”的原则,在“减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上狠下功夫,楚雄高新区出台了《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条措施(试行)》。

二、主要内容

1、工程建设项目创新“拿地即开工”审批新模式。即在项目用地摘牌前的时间差同步办理立项(备案证、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批复)、环评、能评、安评、水保、林地等审批事项,开展规划设计、修详规审查、施工图审查、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预审,审批部门出具预审意见,在取得用地批复后,立即将预审意见转换为正式审批文件,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现“拿地即开工”,正式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

2、取消高新区辖区内社会投资类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事项(不含政府性投资房屋建设项目)。楚雄高新区将率先在全州取消辖区内社会投资类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事项。

3、建设项目修规和审图环节流程再优化、时限再压缩。由区规划建设部及时组织专家审查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同时协调审图机构加快施工图设计审,提升审查效率。

4、容缺受理当日办结,时限放宽至60天。对符合容缺受理审批制度的事项当日办结,时限由原来30天放宽至60天。

5、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集成审批”效率。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前置的5个服务事项(建筑工程项目报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登记和招标备案、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限时办结。

6、提供“管家式”帮办代办服务。所有招商项目由高新区投资服务中心和项目包保责任部门安排专人帮办代办各项审批事项。

7、推行市场主体“审核合一、一岗通办”。将受理→审查→核准→发照等业务由受理人员“一岗办结”,平均办结时限控制在60分钟以内。

8、提升“网上办、掌上办”办结率。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云南省电子税务局、一部手机办税费平台、云南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工商个体户智能化开办小程序等网上平台和手机APP实行网上办理申报缴费纳税、代开发票和掌上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9、开展“预约办、当场办”服务。针对“老弱病残”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于工作日到达现场的办事群众采用“预约办”,能当场办结的“当场办”。

10、加强行政审批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以“转作风、提素质、重实干”为目标,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行政审批服务队伍,深入项目现场,深化一线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审批中的困难问题。

三、实施措施

十条措施由楚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过程中遇到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的随之调整,试行前的政策与本措施产生冲突的以本措施为准。楚雄高新区结合职能职责分别对每条措施进行责任分工,加强督查问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政策文件: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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