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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1734304660U-/2022-0616014
  • 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高新区
  • 标题: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16日
  • 文号:楚高开管通〔2022〕11号
  • 主题词:

高新区各部(局、中心、所),东瓜镇,各区属国有企业: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条措施(试行)》经高新区第5次常务会议、第七次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条措施(试行)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州关于大抓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本着优质高效服务企业、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原则,结合楚雄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工程建设项目创新“拿地即开工”审批新模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国家高新区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容缺受理制”的要求,实行“承诺预办+容缺审批”的制度,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新模式,促进投资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拿地即开工”的实施范围为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外,符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符合楚雄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相关规划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涉及危化品、金属冶炼、房地产项目除外。按照自愿申请、信守承诺,项目分类、模拟审批,依法依规、高效运行的原则,由申请人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的审批事项作出相应承诺并承担违诺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相关审批部门容缺受理主要申报材料、组织模拟审批、出具预审意见,模拟审批与土地手续同步推进,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补齐相关材料和费用后,原模拟审批预审意见转为正式审批意见,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现“拿地即开工”。正式审批时间控制在5个工作日,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限和建设周期,营造更加便利快捷的营商环境。(牵头部门: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区行政审批局,配合部门: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安全环保监管局、区经济发展部、区投资促进局)

二、取消高新区辖区内社会投资类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事项(不含政府性投资房屋建设项目)

根据《省住建厅等省直14家单位关于整合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工作的通知》(云建审〔2018〕367号)文件精神,为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精简、高效、快捷,取消高新区辖区内社会投资类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事项(不含政府性投资房屋建设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配合部门: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区自然资源分局)

三、建设项目修规和审图环节流程再优化、时限再压缩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多审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建设〔2020〕81号)要求,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及时组织专家审查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同时协调审图机构加快施工图设计审查,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模式,提升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审图效率。(牵头部门: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配合部门:区行政审批局)

四、项目“容缺受理”当日办结

对容缺受理审批制度材料清单和审批流程再次进行深度优化,取消高新区容缺受理审批区分管领导审批环节,由行政审批局内部流转及时完成审批,容缺时限从原有的15天放宽至60天。(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配合部门: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安全环保监管局)

五、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集成审批”效率

根据《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建审改办〔2021〕3号)文件规定,以及行政审批改革“大厅之外无审批”的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前置的5个服务事项(建筑工程项目报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登记和招标备案、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限时办结。由高新区规划建设部选派专人入驻审批大厅,具体负责受理对接5个服务事项,将原办件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牵头部门: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配合部门:区行政审批局)

六、提供“管家式”帮办代办服务

建立帮办服务机制,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置帮办服务区,配备4台电脑、1个24小时无人值守审批工作站、2部手机供企业及办事群众使用,并由帮办服务人员提供现场业务指导,协助办理线上线下业务;同时对所有招商项目实行“全程帮办”服务,由高新区投资服务中心和项目包保责任部门安排专人代办各项审批事项,重大项目由项目专班组跟进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投资促进局,责任部门:区各部、局、中心及区属国有企业)

七、推行市场主体“审核合一、一岗通办”

全面推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审核合一、一岗通办”,即受理、审查、核准、发照等业务由受理人员“一岗办结”,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由“一审一核”制向“审核合一”制转变,简化市场主体登记程序,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一律当场办结,平均办结时限控制在60分钟以内,大幅缩短企业创办时间周期,降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配合部门:区市场监管分局)

八、提升“网上办、掌上办”办结率

实行缴费纳税“网上办”,依托高新区智能办税服务大厅,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一部手机办税费平台、云南省网上税务局公众号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实现网上办理税费申报缴纳、发票代开、社保医保缴费等各类涉税费事项。实行企业注册登记“网上办”、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掌上办”,做到开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办理。(牵头部门:区税务局、区行政审批局,配合部门:区市场监管分局)

九、开展“预约办、当场办”服务

创新“预约办、当场办”服务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及当场办结率。针对“老弱病残”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于工作日到达现场的办事群众采用“预约办”,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在手机APP或审批大厅叫号机上开发预约功能,做到“线上线下”排队叫号,设立“绿色通道”,及时办理线上预约业务。(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配合部门:区各部、局、中心)

十、加强行政审批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以“转作风、提素质、重实干”为目标,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行政审批服务队伍,推动审批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优化配置审批力量,积极探索A/B角审批制度;加大审批队伍培训力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持证上岗,提升业务素质;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主动接受群众评价监督;深入项目现场,深化一线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审批中的困难问题。(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配合部门:区各部、局、中心)

本措施由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过程中遇到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的随之调整,试行前的政策与本措施产生冲突的以本措施为准。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 2022年6月15日印发

政策解读:《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条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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