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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

  • 索引号:11532301734304660U-/2022-0523001
  • 公开目录:主动公开目录全清单
  • 发布机构:楚雄高新区
  • 标题: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
  •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23日
  • 文号:
  • 主题词:

​序号

事项分类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标准)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责任科室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公开方式

1

组织机构

基本信息

办公室基本信息(办公地址、网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纪检监察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文发布

领导信息

政府及办公室领导姓名、职务、照片、分工。

主要职责

办公室职能职责。

内设机构

办公室内设科室职能,联系电话。

2

政策法规

政府文件

楚开管通、公告、楚开管办(通知类)、楚开管决和其他(通知、公告类)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调研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文发布

政策解读

3

政策解读

各类政策文件的解读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调研科

政策文件公开3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文发布

4

规划计划

发展规划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调研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文发布

政策解读

5

人事管理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公告,招考、遴选通知,录用公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纪检监察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文发布

6

概况信息

区情简介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行政区划、发展优势、地理位置、综合实力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调研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文发布

7

经济工作会 报告

经济工作会 报告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经济工作会 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调研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文发布

8

财政信息

财政预算

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3〕309号)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行政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文发布

财政决算

政府财政决算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3〕309号)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行政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文发布

9

建议提案

人大代表建议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办件复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信息督查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文发布

10

政协委员提案

11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信息督查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文发布

12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渠道、时限,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答复时限,不予公开事项及监督保障渠道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信息督查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文发布

13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1)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本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3)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5)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信息督查科

次年3月31日前

政府网站

全文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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