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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11532301734304660U-/2022-0210001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楚雄高新区
  •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10日
  • 文号:
  • 主题词: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开发区税务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要求编制本年报。本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报主要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和“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发布,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开发区税务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按时公开发布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按照主管业务范围和职责,通过省局门户网站、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主动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单位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举报投诉监督电话、纳税服务咨询电话、行政复议等法律救济咨询电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情况。全年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5条,在云南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税务行政许可处理决定事项信息1031条,公开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信息97条。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依法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突出重点的原则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事项,2021年,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不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主动公开税务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基本信息;严格执行公文拟制规范,行政公文平行文和下行文一律明确标识公开属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涉密文件严格遵守保密规则;强化信息风险管控和舆情监控,密切监测网络涉税舆情,妥善处理化解舆情风险,强化保密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部门负责人和局领导审核,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杜绝发生泄密事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及时完善开发区税务局政务服务相关信息,对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信息要素进行补充。二是及时公开办税指南,对“非接触办税”、最新办税指南、“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等制度举措进行公开。三是强化信息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有关制度的落实,建立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层层审核把关。四是办公室、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按照上级关于政府网站检查考核有关要求,配合开展好相关工作,加强税务网站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处理上级下发的纠错意见。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细化完善考评指标,坚持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监督和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格进行考评扣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有待加强。学习新出台和新修订的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还不够及时。二是公开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一定程度存在工作开展了、落实了,但政务信息写作和公开相对滞后的问题,在信息写作、报送、公开等环节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增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和学习的积极性。二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公开流程。三是严格按照公开依据、公开内容范围、公开流程、公开时限等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度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情况

一是以公开促执法规范、服务优化。开发区税务局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围绕建设“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依托云南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主动公开并根据工作进展及时更新“首违不罚”清单。围绕建设“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容缺办理事项配套制度,持续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范围。在日常征管工作中加强与“黑名单”的有效衔接,将“双随机”抽查成果纳入纳税信用年度评价系统,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促进执法公平公正。二是以公开促税费征管质效提升。开发区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自觉融入改革大局,及时撰写公开落实的动态信息,接受广大群众对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在高新区落地见效。动态更新并公开办税缴费服务指南,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110项工作任务要求,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和“首违不罚”制度,深入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工作,积极推广运用电子税务局和“一部手机办税费”,让纳税人缴费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社保费缴费实现企业缴费业务“网上办”,个人缴费业务“掌上办”,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三是以公开促税费政策落实落地。开发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落实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部分税费延缓缴纳等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在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政策,通过企信通、微信群等线上方式和组织开展企业培训座谈会、实地走访等线下方式相结合,向纳税人宣传辅导税费政策,提高了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政策知晓度,通过税收大数据筛选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让企业“应享尽享”“能享快享”。四是以公开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针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税费政策,及时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qq群和微信群进行转载,增强税费政策措施解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五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云南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方案》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公开工作落在实处,主动公开内容聚焦重点政务信息,积极为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贡献力量。六是扛牢压实责任,强化公开管理。开发区税务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各股室工作职责,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纠正不当行为,多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有序开展、有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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