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城投复〔2021〕11号
麦启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兴隆村委会段彝风大道和楚姚高速公路连接线保洁工作纳入楚雄市道路保洁范围”的建议(市人大九届五次会议第31号),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交办后,我单位领导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办理。经我单位于2021年5月11日与您面商,并到彝风大道0.5公里和楚姚高速公路连接线2.3公里路段处进行了实地查看,将相关情况与高新区有关部门进行了对接和沟通。
当前,彝风大道和楚姚高速公路连接线周边尚不属于城市建成区范围,根据市、区财力和相关政策要求,暂不予纳入城市道路保洁范围给予保障。建议村委会、村民小组通过开展“一事一议”、“义工日”等活动,发动党员群众积极投身“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多方解决当前困难。今后,随着城市建成区扩大,我们将按照相关政策,及时给予相应保障。
感谢您对楚雄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