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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1734304660U-/2021-0802001
  •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楚雄高新区
  • 标题:楚雄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05日
  • 文号:楚开财复〔2021〕1号
  • 主题词:

楚开财复〔2021〕1号

徐永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给予楚雄市福塔公园后山(庄甸片区)管护经费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庄甸社区为促进我市文化教育,提高道德修养和健身环境的改善,在其辖区内福塔公园东面,于2014年投资100多万元修建水泥达到一条(2公里)和休闲小广场一个,使福塔公园整个园区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成为市民休闲、健身的好地方。

二、通过实地调研,高新区管委会从2015年至2020年连续6年,财政每年都安排资金用于支持庄甸片区福塔公园园区管护,合计28万元,2021年年初,财政局已安排预算资金5万元,专项用于庄甸社区福塔公园管护经费支出。

感谢您对开发区管委会和财政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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