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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高新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1734304660U-/2021-0428001
  •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高新区
  • 标题: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高新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14日
  • 文号:楚高开管通〔2021〕9号
  • 主题词:

楚高开管通〔2021〕9号

管委会各局(室、所、中心),东瓜镇人民政府,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楚雄苍岭工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楚雄高新区太阳历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楚雄高新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

2021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高新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高新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等规定,以及2021年度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的有关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2020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一)2020年度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全年因监测到位、发现及时,积极采取避险点转移安置、搬迁避让等形式将受威胁的13户农户成功转移避险,顺利渡过了汛期。全年区内4个隐患点(其中:群测群防居民点1个、矿山2个、弃土场1个)均未出现险情。

(二)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

高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早部署、早准备。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防治方案、应急方案、组建应急处置队伍,明确防治成员单位责任,落实乡镇领导挂点联系制度和汛期值班制度,明确挂点领导和汛期值班带班领导、值班人员,5月1日进入汛期后,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二是层层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区管委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有关成员单位与各隐患点签订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书,将各项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层层落实到镇、村,责任单位及每个监测人员。三是严密监测预警。每个隐患点落实2名基层监测员进行实时跟踪监测,配备相应监测预警工具,做好宣传培训和指导。四是落实防治专项资金。年内,上级财政安排、本级财政配套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已足额下达到东瓜镇,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2021年地质灾害预测

(一)诱发因素预测

根据辖区内地质环境条件、气候因素、项目工程建设情况,综合地质灾害的规律、特征和现状,预测2021年地质灾害。

1.降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预计2021年全州大部地区降水总量正常略偏多,气温正常略偏高;大部地区雨季开始期正常至略偏早,春季和初夏干旱较2020年偏轻;主汛期降水正常略偏多,气温略偏高;秋季降水正常略偏少。需加强防范春季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秋季连阴雨天气;主汛期区域性或单点性强降水天气及强降水衍生的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2.工程建设较多对地质环境的扰动更加强烈。目前高新区城镇化、工业化和园区建设步伐加快,特别是道路、场平等基础设施建设点多面广,矿山开采、弃土等生产活动较多。部分工程活动区域地形改造强烈,地质灾害活动趋势增高的可能性大。山区、半山区村民建房因地理条件限制,存在选址不当、排水设施不完善、对边坡开挖与加载不合理等问题,可能诱发地质灾害。

3.地震活动的影响。近几年来全州发生过不同级别的地震,有地震诱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因素存在。

总体来说,2021年高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仍较严峻,具有艰巨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应特别警惕汛期强降雨、地震、工程建设、弃土诱发地质灾害。

(二)2021年天气趋势预测

预计2021年全州大部地区年降雨量正常略偏多,气温正常略偏高。1~4月全州大部降水正常略多,气温偏高。冬春季气温变化幅度大,有阶段性低温冷冻或霜冻出现,2~3月可能出现轻度倒春寒天气。5月降水正常至偏多,气温偏低,雨季开始期正常至略偏早,预计雨季于5月中旬至下旬相继开始,雨季开始前干旱较常年偏轻。6~8月降雨为正常至略多,气温正常至略高,降水分布不均,单点性强降水突出,局部地区有洪涝发生,无明显大范围抽扬期低温冷害天气出现。9~11月降雨偏少,气温正常至略高,有5~7天的秋季连阴雨天气。雨季结束期正常,预计于10月中旬前后结束。重点加强防范夏秋区域性或单点性强降水、秋季连阴雨天气可能引发的洪涝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重点防范区预测

沟边、沟口处的城镇、学校、医院、村庄、集市、厂矿、旅游区、在建工程临时营地等人口聚集区;公路铁路沿线、河流两岸等边坡、矿山、岸坡易失稳断道、堵河,形成区域性重大负面影响的区域;其他重要建设项目、重要地质灾害体等。

三、地质灾害隐患重点防范期及防范区域

(一)2021年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情况及防范期

年初,通过各成员单位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综合分析后确定,2021年保留区内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个(其中:群测群防居民点1个、矿山2个、弃土场1个)。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高新区2021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确定为5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邓官、龙河、云甸3个村委会山高坡陡,生态环境相对较差,地质环境比较脆弱,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地区

玉楚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沿线,以及各类新建和在建地方公路、水库、弃土场、矿山等工程建设区域。以上区域人为活动较频繁,地形改造强烈,植被破坏较严重,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大。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东瓜镇人民政府要结合职能职责认真落实好年度《地灾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辖区范围内地灾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地灾防治成员单位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调查、核查工作;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做好地灾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指导地灾防治成员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动态监测;督促地灾防治成员单位做好地灾隐患各类制度的制定、实施。

区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高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驻地人口聚集区、工程项目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监测、防治;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项工程建设的,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辖区范围内公园、学校、医院、旅游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监测、防治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辖区范围内弃土场或冠名其他项目的易造成地质灾害的弃土活动工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监测、防治。

区经济贸易发展局:负责辖区范围内工业企业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监测、防治。同时依据州市相关职能调整要求履行开发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应急责任。

东瓜镇人民政府:负责东瓜镇范围内集镇、村庄人口聚集区,交通干线沿线、河流两岸、水库周边、矿山等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监测、防治。

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辖区范围内公司承建的工程建设影响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监测、防治。

楚雄苍岭工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苍岭工业园规划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驻地人口聚集区、工程项目区、人口居住聚集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监测、防治。

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公路、铁路、水库、小水电站等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二)强化隐患巡查排查力度,努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紧紧围绕“隐患在哪里”和“隐患什么时候发生”两个关键问题,积极组织力量开展地灾隐患排查核查工作,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地灾隐患月排查零报告制度,督促地灾隐患责任主体落实治理整改任务;要完善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信息前端发布与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新媒体等多种手段,着力解决信息传递的“最后一公里”,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发送至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

(三)健全应急体系,提高处置能力。一是根据地质灾害动态巡查情况,科学制定和完善隐患点和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响应方式、组织指挥、撤离路线,安置办法,对灾害预警、临灾避险、群众安置等作出系统安排,有效提升灾害应急管理水平。二是要全面开展应急演练,对经排查巡查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所有隐患点应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使受威胁的群众熟悉预先确定的预警信号、逃生路线、急救知识、避险场所,及时发现并弥补应急预案中的不足。三是要认真落实群测群防措施,严格执行预警预报机制,落实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要加强对矿山采空区、在建工程,特别是公路以及易发生滑坡区域、低洼地带、电力、水利、通信设施等地质灾害易发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监测、值守、巡查、监控、防护,做好群众安全转移等各项防范工作;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人员在岗,信息通畅;要严格信息报送,特别是对重大突发性灾害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迅速上报。四是加强地质灾害预防​管理。加强对各地灾隐患点防灾和监测责任人的管理,确保人员到岗、责任到位。按照谁引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在建项目地灾防治监督管理,依法加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积极预防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指导科学选址,避免地质灾害危害。五是继续开展临灾避险及应急处置工作,要对重点隐患点、出现临灾征兆的地灾隐患点及危险性较大的地灾隐患点组织排查,及时采取“投亲靠友、帐篷转移、工棚躲避”等应急处置措施,将受地灾威胁的群众转移到安全的避灾场所,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撤离群众。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灾意识。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宣传计划,积极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以农村、基层为重点,科学制定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全民识灾、防灾、减灾、避灾的能力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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