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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机构职能

  • 索引号:11532301734304660U-/2021-0427001
  • 公开目录: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楚雄高新区
  • 标题: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机构职能
  •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29日
  • 文号:
  • 主题词:

在原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楚雄高新区管委会”),为楚雄州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直接管理,机构规格正处级。不再保留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楚雄经开区管委会”)。楚雄高新区管委会主要突出经济发展职能,承担高新区党的建设、组织和机构管理、干部和人才管理、纪检监察、宣传、法治和信访、群团组织工作;负责高新区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招商引资、财政、统计、行政审批、土地开发利用、建设管理、科技创新等涉及经济发展领域的各项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综合执法等相关工作。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的设置按照有关规定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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