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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11532301734304660U-/2021-0128002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楚雄高新区
  • 标题: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28日
  • 文号:
  • 主题词: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楚雄市、楚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由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涉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联系(地址:楚雄市永安路楚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3楼;邮编:675000;电话:0878—339766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楚雄市、楚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努力履职尽责,加强探索实践。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局内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一直以来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将其作为大力提升执行力、提高执行效能的重要手段。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已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负责、分管领导主管抓、各科室配合、综合科具体落实的良好局面。安排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上报单位工作信息,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坚持完善公开制度及形式。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和工作机制。我局主要通过楚雄日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和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部门重要工作动态,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新出台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及解读,土地出让公告、出让结果、审批结果,矿业权出让公示、审批结果,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等相关信息。同时,结合实际设置公开栏、宣传栏,及时发布信息。利用法制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利用“4.22 地球日”“6.25 土地日”“8.29 测绘法宣传日”等时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传单、读本,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就自然资源政策法规、不动产登记程序、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等内容向群众进行宣讲,增强社会各界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法制观念。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116条。

(三)积极参加培训,提升工作水平。针对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熟悉、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范围不确定等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资料,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并积极参加了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举办的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视频培训班及省、州、市上举办的信息工作专题培训会议,进一步强化业务能力素质,扎实工作基础。

(四)结合实际,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要求职工在撰写信息时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推行政务公开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把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作风贯彻到政务公开工作中去,推动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参与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相结合,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有关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事条件、收费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等事项,并及时研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使广大群众对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满意度不断提高。三是把政务公开与依法治理相结合,通过对外、对内及时有效的政务公开,增加局务管理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干部依法行政和廉洁勤政的意识,强化机关民主管理机制和领导干部自律机制,促进机关内部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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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思想上不够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总量还需提高。二是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及时,信息更新缓慢。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制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政务信息运用及时、高效、便民,公开质量稳步提高。二是加强“12345”政府热线办理工作,严格落实群众信访问题盯办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市民关系的点滴小事做起,热情受理,认真办理,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有效促进我局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改善。

下一步,我局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的核实核对,做到信息真实、准确,形式规范、程序合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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