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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楚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20号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1734304660U-/2020-1207009
  •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楚雄高新区
  • 标题:关于对楚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20号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16日
  • 文号:
  • 主题词:

麦启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G227国道(元双公路)城市道路保洁工作纳入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统一管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领导对此建议高度重视,安排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办理。通过与您第一次面商了解情况,并对G227国道(元双公路)东瓜镇至青山咀坡顶路段进行实地测量,我局已将基本情况向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目前,开发区清扫保洁面积在2019年基础上增加了约13万平方米,保洁范围东至新建湿地公园,西至东瓜镇医专,北至彝风大道元双公路交叉口包含彝风湿地公园。因G227国道(元双公路)不属于城市道路,为减轻财政负担,建议谁主管谁负责,并且开发区环卫已经保洁至两个湿地公园,其他道路及路段由东瓜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保洁。

感谢您对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此项工作,我局将为市民创造整洁干净舒适的城市环境而努力。

 

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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