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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经开区(高新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11532301734304660U-/2020-0113015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楚雄高新区
  • 标题:楚雄经开区(高新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日期: 2020年01月02日
  • 文号:
  • 主题词: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由经开区(高新区)党政办公室综合经开区(高新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涉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息督查科联系。(地址:楚雄市永安路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息督查科4017室,邮编:675000,电话:0878-3391630 传真:0878-3392770,电子邮箱:cxkfqxx@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楚雄经开区(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有关政策法规,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8〕35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经开区(高新区)贯彻落实楚雄州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楚开管办〔2019〕23号),并围绕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本年度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 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培训指导,细化目标任务,增强公开实效,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经开区(高新区)转型跨越发展、改善民生和完善政务服务职能的促进作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全区性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构架。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落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确保完成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二是完善制度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由信息公开机构和督查机构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建立定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各单位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分管领导经常听取汇报,年内至少研究1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印发了《楚雄经开区(高新区)重大舆情应急方案》《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楚雄经开区(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和《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经开区(高新区)贯彻落实楚雄州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细化落实。四是夯实平台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覆盖。强化经开区(高新区)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要求经开区(高新区)各单位所有可公开信息均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经开区(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税务局、派出所按要求在其他专题网站上公开的信息,也要求同时在经开区(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建立健全经开区(高新区)门户网站信息内容更新机制。整合经开区(高新区)门户网站信息资源、互动业务和办事服务等,推进门户网站升级改造,使门户网站信息内容更加准确、实用,功能设置更加优化、便捷。进一步明确门户网站内容建设、运行维护责任,强化网站安全保障。提升“12345”政务热线电话解答、办理水平,鼓励各单位通过开放日、网络问政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事项的督查,及时督促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检自查,确保公开事项落实到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经开区(高新区)综合绩效考核范畴,考评结果作为各单位2019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运用的主要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0

3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楚雄经开区(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少数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的深度和广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还需不断丰富和完善。

2020年,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权责清单、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减税降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全面公开。三是继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强化门户网站服务功能,逐步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网上监督;规范办事窗口和办事大厅管理,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扩大公众参与、推动工作;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立体化。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尤其是基层群众、企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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