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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报告

  • 索引号:11532301734304660U-/2020-0113012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楚雄高新区
  •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报告
  • 发文日期: 2020年01月02日
  • 文号:
  • 主题词:

开发区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和纳税人关切热点问题,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增强公开质量和实效,各责任部门认真按照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情况

开发区税务局一贯重视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将政务公开作为推进区局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一是严格执行公文拟制规范,行政公文平行文和下行文一律在文头明确标识公开属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涉密文件严格遵守保密规则。二是开发区税务局及时向开发区门户网站转载转发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省局涉税重大方针政策公告制度文件,围绕纳税人关切热点,转载上级权威政策解读,确保涉税政策及时准确传达给纳税人。三是开发区税务局强化信息风险管控和舆情监控,密切监测网络涉税舆情,妥善处理舆情风险,强化保密机制建设,杜绝泄密事件和网络舆情发生。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情况

一是为便于纳税人行使监督权利,就近进行涉税举报,开发区税务局成立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举报中心主任由征管股股长负责兼任,征管股其他成员依照《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开展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工作。同时对外公开检举管理电话,指定专人接听,保障对外公开电话接听畅通,同时在征管股门头上悬挂“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标识牌,在区局办公楼外设置了举报箱,由专人负责检举业务管理工作。

二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做好税收征管规范2.0版的推行工作,开展相关的业务和系统操作培训,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积极开展宣传辅导,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负担,并通过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分局等渠道收集纳税人、缴费人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反馈,争取及时完善和调整。执行落实好减税降费的相关政策。加强减免税费数据质量管理,做好多缴税款疑点数据核查、保障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

三是为认真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落实,按照楚雄州“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进一步加强“办事通”的再宣传、再发动、再推广工作。做到了全局干部职工全覆盖安装使用。

四是主动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信息1条,财务相关文件均按要求上会研究决定后发布,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1条。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配合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做好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和维护,及时报送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及时回复纳税人留言咨询。代管委会起草《云南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清算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依据和程序推进。二是区局信息中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检查考核有关要求统,配合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加强和完善税务网站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及时处理政府网站纠错意见。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情况

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好相关基础性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包括在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税务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基本信息。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审核,杜绝发生泄密失信事故。三是结合每年4月税法宣传月、12月宪法宣传日、入户脱贫攻坚等契机,开展多轮税法宣传活动,走进广场、商业街、纳税人商铺、贫困户家中,宣传税收政策及国家方针政策,邀请民营企业代表走进税务机关开展座谈活动,强化与纳税人的面对面互动,增强纳税人对税务工作和机构改革工作的认同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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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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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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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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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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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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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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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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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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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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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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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信息质量有待提升。由于对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写作理解不够全面深入、写作规则要求把握不够准确,在政务信息写作中存在质量不够高的问题。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性还需增强。一定程度存在工作开展落实了、但政务信息写作和公开相对滞后的问题,政务信息在写作、报送等环节的统筹协调性还有待增强。

三是在下步工作中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公开流程。进一步梳理工作责任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公开依据、公开内容范围、公开流程、公开时限等要求,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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