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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索引号:11532301734304660U-/2019-0328001
  •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高新区
  •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发文日期: 2019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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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十三五”时期云南省国税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文件精神,国家税务总局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组织收入,严格履行组织收入职责,坚持应收尽收,积极依法依规减免税,落实优惠政策不打折扣,以税收收入客观、真实地反映经济运行情况。我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充分发挥国税地税机构合并之合力,全力保障税收收入稳定、可持续增长。2018年度,共组织税费收入909637万元,同比增长4.27%,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持续改善社会民生提供了坚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二)认真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审批制度。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或者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严禁以事前核准性备案等方式变相实施审批。加强工作协同和部门联动,确保取消或者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有效落实。规范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范围、条件、程序实施行政许可。从严监控涉税审批环节和后续管理,规范发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2018年共办理税务行政许可463件,属于当场办结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均已当场办结,按规定无法当场办结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均按程序及时进行内部流转办理,全部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均做到提前办结,无一件超时。

(三)严格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和进户执法制度。及时公开省局发布的3类8项处罚权力事项以及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将办税依据、办税流程、税收执法权力事项目录和税收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纳税人规范监督。认真落实好总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尽可能减少对纳税人不必要的干预和打扰。充分运用内控监督平台,有效开展税收执法督查,增强税收执法风险防控。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严格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税务机构改革的要求,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订、废止工作,依规作废了与税务新机构名称不相符的三份公告。认真开展审批项目和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活动,确保项目审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登记、备案和公告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形成全阶段、定期化、主动化的动态评估、跟踪和清理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做细做好。

(二)整合法律资源,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公职律师工作规程》和《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经区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本局干部中聘请公职律师1名,按公职律师工作规程规定为区局提供法律服务,为推进依法治税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法律支持。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健全完善《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工作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实施方案》、《国家税务总局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进一步落实好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规则,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内部控制工作等领导小组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税收决策议事规则和程序规定,按照重大税收决策规则和程序做出决策。明确了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依法行政会议等的议事范围,明确了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经费和财产管理领导小组、涉税事项审批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工作规程,按制度依规程作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实现行政决策规范化。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

(一)积极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区局严格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发挥好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信息系统的作用,强化执法监督,降低岗位执法风险,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效率,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由税收执法人员与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局长签订《税收执法责任书》,确保了税收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干部头上。

(二)统一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和《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促进税务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依法保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首违免罚”精神,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当事人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的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明确不予行政处罚。严格遵守执行适用前提。在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前提下适用《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发挥好法律的指引作用,严格执行处罚法定、“一事不二罚”和过罚相当的原则。对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后果的,或经责令改正及时改正的,给予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从轻的行政处罚;对拒绝检查且未及时改正的给予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从重的行政处罚,有利于引导当事人配合检查,积极整改,体现法律引导作用。2018年共办理税务行政处罚案件935件。通过严格执行《规则》和《基准》,确保了税收执法尺度统一、处罚公平,既维护了税收执法的权威性和刚性,又彰显了税收执法的公平性和文明性。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税务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实施后,及时成立了新机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职责,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依法行政工作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成立法制部门,配备业务能力较强的干部负责法制工作。依照上级相关规定在单位内部聘请了1名公职律师,共同参与法制工作。

(四)贯彻落实好执法督查常态化工作。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降低税收执法风险,提高执法案卷质量,减少行政执法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奠定基础。2018年共完成评查行政许可案卷39卷,行政处罚案卷31卷,对存在瑕疵的4卷行政许可、5卷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案卷退回责任部门进行了纠正整改。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不得从事执法行为,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坚持开展税收执法内部评议和外部评议工作。深化内控机制建设,重点排查“组织收入、税收执法、税源管理、行政管理”等容易滋生风险的关键环节,降低履职风险。同时,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意见箱、开通执法监督电话、召开执法评议会、发放廉政监督卡等方式,开展外部执法评议工作。坚持对纳税人进行廉政监督卡回访工作,通过积极征询收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优化服务、规范执法。对内部和外部评议考核中发现的执法过错,积极整改规范,对责任人按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予以追究,有效规范了税务行政执法行为。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机制情况

(一)落实行政执法举报投诉、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工作机制。在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同时在两个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粘贴公告,向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公告行政执法主体相关信息,公开税务机关的工作职责,公布各类涉税违法举报电话,设置税务行政执法投诉箱。相关责任部门密切配合,妥善处理举报事项和各种来信来访,化解征纳矛盾纠纷,做好涉税舆情防控工作。

(二)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成立了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明确了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标准和工作程序。在复议委员会中新增部门委员和专家委员,明确了部门委员和专家委员的参与审理案件的相关工作职责。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税收工作,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能力。制定《国家税务总局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实施方案》,继教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以学习《宪法》为重点,完善学法教育制度,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每周例会、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局务会议等会议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专题税收法制学习教育,2018年,累计组织法律知识学习25次,参与学习近1100人次。强化法宣在线教育,2018年,全局干部职工均已完成上级法宣在线学习任务,全员通过了学法考试。在区局宣布“三定”方案时,开展宪法宣誓仪式,进一步牢固树立“宪法意识”。通过培训学习和各类普法活动,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八、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税务人员整体执法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工作专业性强、标准高、要求严,而部分税务人员税收法律法规学习不全面,法律条款运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制作还存在着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从而造成执法瑕疵。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培训力度,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定期测试等方式,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进行学习,及时关注新出台的政策、更新的文书模板,及时更新知识储备,增强税收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掌握能力,准确运用法律条款,提高对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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