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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11532301734304660U-/2019-0228002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楚雄高新区
  • 标题:楚雄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日期: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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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41号)等文件要求,楚雄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增强公开质量和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行政审批和政府建设。现将楚雄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楚雄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53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楚政办通〔2018〕55号)文件精神,结合《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8〕95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政务新媒体建设,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为楚雄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学习,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认真学习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8〕95号),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点内容,并将任务落实到位。通过学习相关的文件政策,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强。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按要求落到实处。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153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 个。

1、2018年,通过楚雄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57 条。 通过云南省政务网上大厅公开信息 111条。

2、其他方式。2018年,利用广播电视、电子屏、宣传栏、报纸刊物等方式公开行政审批信息 25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按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组织专题调研,与相关科室就公开内容逐条进行研究梳理,进一步明确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和具体内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了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本年度没有接收到以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收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六、具体工作落实情况

(一)具体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高位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到目前为止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共承接行政许可事项37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楚雄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主动梳理制定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上报党政办在门户网站公布。结合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制定了“只跑一次清单”、“一网办事清单、“一门办事清单”上报管委会已经以文件形式对外公布。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中介服务收费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并对外公布,在行政审批大厅设置查询机,供广大人民群众查阅。

(二)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效。自2018年1月份全省推广使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以来。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积极探索开展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先行先试推进“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督管理平台”的使用,加大对“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的运用,取得了初步的经验和成效。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积极主动作为,牵头推动整个开发区网上服务大厅建设,行政审批局进一步梳理编制政务服务行政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组织编制完成《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审批事项目录》,并在开发区大厅公告栏发布公示。州、市二级授权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实施主体进行统一规范。从新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对办事指南共性要素进行审核,重新印刷新版办事指南。

行政审批局已经按照上级要求把楚雄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主界面信息录入、审批大厅信息上传;已经把开发区地税分局、开发区执法局、开发区经贸局、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工商分局、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开发区质监分局、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开发区国土局、开发区社发局、开发区党政办等11个部门的业务审批员、监督管理员、系统管理员、信息管理员、事项管理员账号配置完毕,并且人员账号信息全部下发到各部门使用。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先后组织了3次政务网推广使用培训会议。每个单位配发了政务网操作使用手册,从操作使用到网上信息发布,再到回答网上提问等都精心讲解。目前已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完成梳理和信息录入工作,并编制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业务手册及办事指南,今后将不断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政务服务网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采取在开发区门户网站、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集中发布、行政审批大厅设立反馈意见信箱,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共办结公开税务信息344274条,各类行政审批公开信息111条。

(四)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楚雄开发区管委会于2017年4月16日启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设,投资约160多万元,历时20天于5月6日竣工投入使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共分三个区域,即: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涉及项目投资落地的审批事项一站式办理)、帮办服务区(提供全程免费帮办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服务区(个体工商户、企业注册登记),并设置了多媒体自助查询服务系统(可查询审批事项的流程、要件、办理时限等内容)。按照性质相近环节相连的原则,设置了收出件窗口,国土林业水务服务窗口、立项能评服务窗口、规划建设服务窗口、环保安监服务窗口、质监食药监服务窗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窗口。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目前入驻工作人员22人,承接州市区37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在运行过程中,按照“五个一”(审批项目“一单制”、审批受理“一窗制”、审批流程“一站制”、审批结果“一章制”、审批服务“一网制”)审批模式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大厅建设,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已按照规定在审批大厅放置大厅图片、中心简介、分布图、窗口和窗口电话,安排专人对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综窗进行了配置,已核查办件情况,并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服务项目、办事依据、工作流程、办结时限,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接受群众监督,促进服务质量水平的提升。

加强服务意识。从服务管理入手制定了《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管理规范》,规范服务用语、仪表形象、工作态度;加强考勤与作息管理;工作人员按时参加州、市、区各部门和行政审批局内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和学习讲座;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加强服务大厅精细化建设,采用电子排队叫号,加强办事大厅的办事等候秩序管理;配备LED显示屏、触摸查询系统实现办事指南浏览、查询;投资项目建设审批新旧流程对比图;窗口统一配置全彩LED屏幕,公开窗口人员姓名、职责信息;统一印制审批项目告知单,集中摆放,方便群众取用;设置帮办服务区,统一配备公用电脑,为办事群众提供服务。同时利用每周五学习时间,不断强调标准化工作重要性,明确具体要求,适时组织窗口审批科长座谈,分析研究标准运行中存在问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七、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根据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综合科、投资服务科、商事社会事务科等科室牵头制定包括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载体、时限要求、发布主体等在内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综合科牵头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牵头的重点领域信息。

严格结合《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8〕95号)文件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年内完成“五公开”中相关工作,参照国家和云南省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定各科室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

按照国家和全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积极配合楚雄市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开展,楚雄市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通过了省级层面验收。

将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对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对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的意见等积极研究,在环保、水务、安评等领域审批工作中,主动邀请专家参与,提出审批意见。

八、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有关培训,对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各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学习,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配齐专(兼)职人员根据各级文件通知精神,配齐配强有责任心的专(兼)职人员,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人员保障。

楚雄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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