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工商分局是楚雄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负责开发区内的市场监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开发区管委和州工商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2018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分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现将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机构设置、工作流程、行政许可事项、市场监督及消费维权情况、日常工作可公开的内容。
(二)主动公开形式:
1、网站公开信息。2018年,在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96条,重点围绕落实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创业创新服务信息、政策法规解读、分局工作动态,同时在网站部门服务上公布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办事流程三大方面,详细介绍开发区工商分局各科室的职能工作,对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及相关表格下载链接等在开发区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使社会公众一目了然。
2、在服务大厅公开信息。主动公开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和监督形式(行政审批局成立前),将服务事项、监督举报电话、工商部门相关信息查阅登录网址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事项在大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做到每个办事流程都有详尽的文字说明。
3、新闻媒体公开信息。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大力加强对外宣传,主动与新闻媒体进行沟通,通过电视、报纸等多种新闻媒体主动进行公开,发挥了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作用。2018年共编写上报《楚雄工商政务信息》40期72条,被省工商局、州工商局、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采用。
4、其他载体公开信息。除采取上述载体外,在工作中还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内容、不同的场所,灵活开展电话咨询、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黑板报等多种形式主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种纪念日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公开信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运用企信通平台发布相关通知和信息,使企业了解掌握信息,运用传统手段,向办事群众免费提供登记注册须知、登记注册政策解读等小手册,使群众可随时随地了解掌握相关内容及要求,提高了工作效率。2018年共发出手机信息7万元余条,发放《企业年报公示通告》、《信息公示提示》2万多张。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认真贯彻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国家 工 商 总 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全面推进。一是认真履行工商部门自身公示义务,依法全面完整地公示有关注册登记、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备案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区内所有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公示,社会公众通过楚雄州工商局网站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可查询州内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备案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抽查检查信息等基本信息。在办理登记注册的同时同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对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二是实施企业年报公示,由企业自主公示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企业对其公示的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社会公众通过楚雄州工商局网站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可查询州内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信息。三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我分局对219户企业,251户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抽查联合检查。抽查中正常企业181户,注销5户,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33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2户,1户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但不能重复列异;抽查个体工商户251户,正常户数171户,注销23户,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57户,标示为经营异常状态46户,有11户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但不能重复标示为经营异常状态。抽查检查结果已全部录入云南工商一体化业务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进行了公示。
2、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严格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条例》和上级要求,按照“谁办案、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18年,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查办的一般程序案件5件。
4、公开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由州工商局在楚雄州工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项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无收费及减免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专人负责、专人办理、专人审核工作制度,信息审核发布统一由办公室办理,重要信息及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由办公室审查后提交局长审核后发布。审核中发现有可能涉密的一律不得发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上报及时性不够;
2、信息上报种类不全。
下一步分局将注重信息更新的时效性,加大对信息资料的收集,尤其是紧盯登记制度、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等重要事项的跟进。同时通过以手机短信、微信、图片、视频等快捷的信息传播途径公开政府信息,接近群众。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