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

  • 索引号:11532301734304660U-/2019-0110003
  • 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楚雄高新区
  • 标题: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
  • 发文日期: 2019年01月10日
  • 文号:
  • 主题词:

信息来源: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

2018年11月28日,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云政发〔2018〕70号,以下简称《决定》)。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决定》的相关内容,切实抓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提升改革的社会参与度,现作如下解读。

一、《决定》出台的背景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党中央、国务院先后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和要求。特别是提出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减少政府对资源配置的行政干预和对微观市场主体的行政审批,将工作重心转向加强市场监管、保障质量安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上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更是明确提出大幅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强化产品质量监管。近年来,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对生产许可证制度已经进行了大量调整,许可的产品类别已从最高487类,压减到目前的24类。

今年9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11月28日,云南省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继续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印发此《决定》。省政府印发《决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继续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简化审批程序,营造更加公开、透明、便利的准入环境,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决定》的主要内容

《决定》主要是依据国务院决定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市监质监〔2018〕190号)等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主要有五个方面的改革内容:

(一)大幅压减许可证管理目录,取消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停止实施水工金属结构、港口装卸机械、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制冷设备(不含标定容积500L以上大冰箱)、空气压缩机、燃气器具(不含燃气灶和燃气热水器)、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人造板、饲料粉碎机械、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建筑卷扬机、救生设备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推动防爆电气、燃气器具(家用燃气灶、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大冰箱(制冷设备产品冷柜单元中家用冰箱冷柜产品)产品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

(二)承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放的4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2018年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防伪技术产品、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公路桥梁支座、内燃机等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

(三)全面实施“一企一证”改革。对继续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按照“一企一证”的要求发证。凡是跨类别生产的企业,新申请许可证时,一并审查、颁发一张证书。换发许可证时,将多种类别产品的许可合并到一张证书上。对企业换证等,开辟“绿色通道”。

(四)调整产品检验和现场审查两个关键审批环节。将发证前产品检验,改为由企业在申请时提交符合要求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除危险化学品外,对省级部门管理的产品实行后置现场审查。企业提交申请和产品检验报告,并作出保障质量安全承诺后,经形式审查合格即可取证,之后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现场审查。

(五)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对通过简化程序取证的企业,加强后置现场审查,对虚假承诺、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撤销生产许可证。

三、推进《决定》落实的措施

(一)做好政策的宣传、贯彻和督查工作。省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实施意见,落实省政府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各州市质监部门落实好相关改革工作,同时也采取多种形式,向企业、消费者、社会做好有关的技术标准、政策措施的解读、宣传和贯彻。

(二)稳妥实施转认证管理有关工作,做好生产许可证管理与认证管理制度的衔接。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前,继续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对其他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工业产品,推动转为自愿性认证管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认证工作。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取证的企业,加强对企业承诺公示、后置现场审查和获证企业信用的监管;对实施简化程序予以发证的企业,发证后要进行1次全覆盖的检查;对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全部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加大监督抽查力度。

四、热点问题解答

问:“一企一证”改革是指什么,将会取得什么样的成效?

答: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是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实行按企业主体发证的模式。很多企业不只有一种产品,生产的多种产品里面都涉及到许可证的发证范围的问题。为简化发证程序,减轻企业负担,规定:凡是具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新发证、延续、迁址或名称变更等许可事项时,如同时申请多种产品,可以一并申请,审批发证部门一并实施审查,并颁发一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许可证副本中注明许可的多种产品名称;一张证书一个编号,证书编号以企业主导性产品的编号为证书编号。

根据原质检总局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实施方案》,我省于2018年3月起开始实施“一企一证”改革,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都按照“一企一证”“一证一号”模式审批发证。通过“一企一证”改革将减少企业申请证书数量,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问:《决定》明确将防爆电气、燃气器具(家用煤气灶、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大冰箱(制冷设备产品冷柜单元中家用冰箱冷柜产品)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从什么时间开始?

答:国家认监委将会专门发文明确时间,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前,继续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

问:省市场监管局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工业产品全部实施简化审批程序吗?

答:除危险化学品外,省市场监管局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工业产品全部实施简化审批程序。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