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香代表:
您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控违、拆违、治违整治工作后续政策,合理下达建房指标”的建议(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3号),已交由楚雄开发区管委会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开发区国土分局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共同研究,每年根据政策规定,适时下达农村村民建房用地指标给东瓜镇,经东瓜镇实地审核后报开发区国土分局审批。在审批过程中,属城市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均严格进行控制,若暂时没有条件集中新建的农民住宅小区、且现有住房确属危房或居住较为拥挤及现有住房面积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符合“一户一宅”等申请条件的,均可按建房标准进行审批建房用地。
感谢您对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