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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11532301734304660U-/2018-0930002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发布机构:楚雄高新区
  • 标题:预算绩效管理
  • 发文日期: 2018年09月30日
  • 文号:
  • 主题词:

预算绩效管理,是指政府依据其需要实现的职能和施政计划,确定实现计划所需要的支出经费,并评估和测量某项支出计划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果和业绩。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以及结果反馈和结果应用全过程。2012年8月,楚雄州财政局绩效管理科成立,我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正式开始。同年,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办通〔2012〕110号),楚雄州财政局印发了《楚雄州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楚财绩〔2012〕23号)。2013年,印发了《楚雄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楚财绩〔2013〕19号),明确了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的共性指标体系,统一规范了各级财政、各预算部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内容和评价尺度,为公平、公正、客观地开展绩效评价提供了更加科学有效可行的制度保障。2015年,印发了《楚雄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财绩〔2015〕8号),明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将绩效目标按时效性或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进行分类,绩效目标管理包括编制、审核、批复和运用,并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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